财经

扩大印尼电商业务
力宝和Grab结盟

(吉隆坡22日讯)力宝集团(Lippo Group)和Grab(前称GrabTaxi)结盟,借助后者提供运输送货服务,扩大印尼电子商务业务。

印尼富豪约翰芮迪斥资5亿美元(20.31亿令吉)投资在MatahariMall,为Matahari连锁百货店的网购平台,正式打开进军电子商务业务的大门。



作为东南亚最大的德士预召应用软件公司Grab,将为MatahariMall提供运输送货服务,以推动MatahariMall的服务。

也是力宝集团董事的约翰芮迪指出,双方在印尼市场结合的专长,有助公司建立更完善的O2O(Online To Offline)体验,确保网络购物者不论在何地,都能轻易收到购物品。

印尼Grab董事经理利基卡拉马迪布拉达指出,速度对于业务而言非常重要。

“你需要在同一时间胜任不同的任务,否则你将会被淘汰和错失良机。”

Grab和力宝集团结盟,凸显出该公司积极在印尼夺取更高的市占率,相较于其竞争对手优步(Uber)和Go-Jek等第三方德士预召服务。



同时双方的合作,显示出当地公司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掌握消费者的偏好和各种挑战,在不同的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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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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