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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鸡奸同学
少年延扣7天

17岁少年涉嫌鸡奸,今日被押往淡马鲁法庭申请延扣至本月14日。

(淡马鲁8日讯)一名17岁少年涉嫌鸡奸同学,今日被押往淡马鲁法庭申请延扣7天。

据悉,该少年涉嫌去年在联增一所孤儿院宗教学校宿舍房间,与另3名男子鸡奸一名同校男学生,该3人中一人今年8月被捕,另两人仍在调查中。



淡马鲁法庭副主簿官哈雅图批准警方的申请,将嫌犯延扣7天至本月14日。

另外,淡马鲁警区主任尊丁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未经同意的违反自然性行为)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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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鸡奸4岁男童 保母儿子被控2罪

(新山16日讯)涉嫌鸡奸4岁男童的保母儿子,今早被控时在庭上落下男儿泪,并否认有罪。

被告慕阿兹(23岁,仓库助手)是于今早在新山地庭面控两项控状。

首控状指出,被告于10月30日上午7时30分至傍晚6时30分之间,在斯里士都兰1路的组屋房间内,对4岁男童进行性侵犯及亲吻男童的嘴唇。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相同时间和地点,对4岁男童进行口交。

被告多次擦拭眼泪

在法庭通译员宣读第一项控状后,被告在被告栏多次擦拭眼泪。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

据了解,受害男童在两年前由被告的母亲照顾,两家人居住在同一栋住宅区。

主控官努鲁法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官,保释金额定为2万令吉,并要求提供一名担保人,同时附加条件,被告在审讯期间不得干扰受害人及证人,每月需到警局报到一次,并交出护照。

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慕扎米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的月收入仅为1千500至2千令吉,他原本与父母同住,但已经同意搬迁至哥打丁宜。

法官西蒂诺艾达苏莱曼最终同意将被告的保释金额定为1万5000令吉,并要求提供一名担保人,禁止被告在距离受害人6公里范围内出现。被告还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到,并不得接触案件的任何证人。

法官西蒂诺艾达苏莱曼也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28日过堂,以提交相关文件。

另外,被告获准保释后,与代表律师进行对话,过程中被告同样低着头,疑似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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