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工程部长解释大选承诺
5年不涨只限2大道

(吉隆坡16日讯)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解释说,国阵政府在第13届全国大选许下“高速大道5年不调涨”承诺,只限于南北大道(PLUS)及东海岸大道(LPT)。

他说,有关“5年不调涨”(2013-2018年),是指不会调整城市之间的高速大道收费。



他在下议院书面回答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南区国会议员许来贤的口头提问时,这么回应。

他说,政府自2008年起开始与大道合约公司展开谈判,以期减轻公路使用者的大道开支负担。

他表示,谈判的目的是要寻求减轻公路使用者负担的机制,希望达致全赢局面,即是政府、大道合约公司、投经过谈判后,政府与大道合约公司达致以下决定:

·8年前展延调涨国内高速大道的收费,即是从2008年至2015年10月14日

·废除及提早关闭6条高速大道的8个收费站



·削减3条合约高速大道的收费

·重组南北大道公司及东海岸大道公司的大道收费

·改善大道合约条例,包括增加“重新检讨收费机制”,即是大道合约公司不能自动调高大道收费资者及消费人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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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应检讨佳节大道免路费/南洋社论

圣诞节和元旦倒数报到,国人辛劳了一年,趁假期和佳节一同出游,前往国外有之,国内旅游或回家探亲有之。政府再度发布好消息,在12月23日和24日特定高速大道免过路费,普天同庆,皆大欢喜。

政府替驾驶人士买单

根据政府的预测,两天免过路费的成本大约是3800万令吉,佳节过后,相关大道公司将向政府收回实际费用。所以说,人民每一次享有免过路费的优惠,其实并不是免费的,而是由政府来埋单。

上述优惠行动,政府喻为“体现昌明,与民同在”的精神。不过,一些专家却持有不同看法。他们指出,上述免收过路费的形式可以理解为政府拨款补贴人民的行动,不过由于只限于特定群众,因此不鼓励这种作风持续延年。

根据宪报,政府宣布将国内9天重大假日颁为“免过路费日”。这9天分别是开斋节、农历新年、屠妖节和圣诞节各为期2天,以及国庆日1天。

考虑到假日的车流量,免过路费的日子可能落在假日前后,例如本次的圣诞节就是选中节日前的两天。上一次免过路费也是落在屠妖节前的两天。

应惠及公交使用者

专家认为,所谓全年9天免过路费,私人高速大道公司依然照样收费,纯粹是政府公家代替驾车人士买单,这样做法不属于上行下效,也不算昌明。

驾车人士既然使用高速大道,自然已经晓得需要付费,政府似乎倾向鼓励人民拥车,对于那些没有私家车而必须使用公共交通者,反而没有享有优惠,很不公平。比较起来,政府如果将此优惠扩及所有公共交通使用者,或其他援助,反而更有意义。

此外,高速公路经营者对这个措施也颇有微言,原因是政府虽然承诺将过路费全额付给给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但是付款速度缓慢,影响了相关公司的现金流。

据悉,年头的过路费如农历新年和开斋节,通常要到年杪,或者下一年,才有望收到付款。此外,政府也建议延长收过路费限期或对敲税务等来抵消过路费,这些都不受经营者的欢迎。多数大道经营者认为,以现金付款最为直接及适合。

政府一直撙节成本,削减开销,但是“免收过路费”的每年开销接近4亿令吉,而且不是全民受惠,的确应该认真考虑,是否要助长这种民粹,以致在大选时进一步受到选民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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