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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国:赋建筑物委会更大权力
公寓欠管理费应查封

张昌国(中)翻阅分层管理研讨会资料。左是温嘉德斯瓦蓝,右为陈志强。

(八打灵再也15日讯)马来西亚建筑管理协会(BMAM)署理会长丹斯里张昌国认为,应赋予建筑物委员会(COB)更大权力,查封拖欠管理费业主的单位。

他说,在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下,若业主拖欠超过6个月管理费,建筑物委员会有权发出查封令(Warrant of Attachment),以查封有关业主置于其单位内的财物。



他补充,法令也阐明共管机构(JMB)有权禁止拖欠管理费的业主车辆进入公寓范围内。

“无论如何,若有关单位已经出租,单位内并没有业主的财物,而禁止进入公寓范围内的仅是租户而非业主,我们需要更有效的方式对付拖欠管理费的业主。”

分层管理研讨会

他今日出席马来西亚建筑管理协会(BMAM)及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联合举办的“分层管理-好、坏及丑陋”研讨会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建筑管理协会(BMAM)财政温嘉德斯瓦蓝及委员陈志强。



另外,他说,法令也加强了管理机构违规行为的惩罚,以便能提高管理机构的素质,但是此举可能将导致居民因害怕而拒绝在管理机构任职。

张昌国说,目前全国约有5万5000名建筑管理人,仅有10%至12%拥有相关领域的学术文凭,余者则是拥有其他同等级文凭或拥有建筑管理经验。

他说,预计直至2030年,居住在分层产业的人民将比有地产业多,因此建筑管理领域持续发展中,也需要更多相关人才。

执法不当人为因素收管理费困难重重

执法不当及人为因素,导致大马分层产业无法收取100%管理费。

马来西亚建筑管理协会财政温嘉德斯瓦蓝说,廉价分层产业面对较多挑战,若能够收取80%管理费已属非常好。

廉价分层产业仅收50%管理费

“一些廉价分层产业管理机构仅成功收取50%管理费;至于高端分层产业,一般是介于80%至90%,仍然无法达到100%。”

该会委员陈志强补充,管理机构所收取的管理费一般上仅足够有关建筑的开销,并没有赚取任何盈利,一旦20%居民没有缴交管理费,管理机构就会面对财务困难。

“如此一来,有关产业的设施、保安、清洁等都欠佳。”

另外,温嘉德斯瓦蓝说,虽然在现有的法令下,管理机构有权公布拖欠管理费的业主名字,惟此举却与个人资料保护法令有冲突,这也是管理机构在执法时面对的其中一个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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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前屋主欠管理费 新买家被迫买单?

笔者在管你楼事脸书群,看到这样的提问:版主问:有一个单位在买卖当中,在没有还清管理费的情况下,律师直接跳过并已转名给新买家,新买家不认账前屋主的“欠账”。 请问,我们要如何确保买卖中欠款已清还?

物管管理办事处经常面对,新业主拒绝缴付前屋主欠下的管理费。新业主只需负责产权转换后的管理费?产权转让前的欠款,无需负责? 

其实,这是房地产交易的盲点,许多新手买家因缺乏经验,而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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