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管控令第28天】槟中西医抗疫群
槟威设13医药站

(槟城14日讯)拥有中医、西医和中西医结合背景的20多名专业人士,建设“槟城中西医抗疫群”,并在槟威两地设立了13个医药站。

该群组在文告中说,基于国内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日益严重,在中国驻槟城总领事鲁世巍博士鼓励下,建立了上述群组,致力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对抗疫情。



该群组取得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普遍广泛运用的拟定预防方,已与中国中医药管理局确认,名为“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指南方”,此预防方药性平和,适合老少年幼。

该群组目前在槟岛和威省分别设立了13个医药站,主要目标是在行动管控令期间,不便随意外出的情况下,提供民众简便的医药服务,让人们到最靠近自己住所的医药站,去买取预防方。

买预防方前先联系

民众来买预防方前,须提前联系以下医药站的联系人,以便做好妥善的药物安排。

文告也说,该预防方主要用于提高自身机体免疫功能,绝对不是用于治疗作用,只能降低感染的风险。



 

槟岛:

(1)民民药行——位于五条路 ,涵盖区域包括乔治市世遗区、旧关仔角、光大、头条路至八条路、海墘路、中路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叶兆麟医师及朱绘存医师:016-485 5016 / 016-499 8709

(2)千年健中西诊疗所——位于大路后 Lintang Slim Harmony Square,涵盖区域包括牛汝莪、青草巷、峇都兰樟、日落洞、大路后、跑马园、关打贺/比南利路、双溪槟榔、柑仔园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陈斌婷医师:012-461 9823/012-421 8343

(3)宝昌堂药行——位于垄尾路,涵盖区域包括垄尾、发林、亚依淡、打枪埔、升旗山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谢保强医师兼营养师及邓秀玲医师:04-829 4786

(4)永和药行酒庄有限公司——位于花地园,涵盖区域包括花地园、青年公园区 、车水路、浮罗池滑、新关仔角、丹绒道光、丹绒武雅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吕佛恩医师:04-890 7895/019-454 9114

(5)黎孝威中医针灸医务所——位于湖内Taman Relau Jaya,涵盖区域包括湖内、新港、公芭、峇都茅、武吉占姆、甘密山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黎孝威医师:012-491 8028

(6)锺文章中医诊所——位于新港,涵盖区域包括新港、峇六拜、峇央峇鲁、工厂区、班台惹加、双溪赖、双溪里蒙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锺文章医师:016-462 5598

(7)康益药行针灸养生馆——位于浮罗山背,涵盖区域包括峇都丁宜、直落巴巷、美湖l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林志强医师 / 魏小姐:016-436 0369 / 012-403 5726。

威省

(8)杏和生中医诊所——位于大山脚市中心Jalan Dato Ooh Chooi Cheng,涵盖区域包括武拉必、居林路、甘榜峇鲁、直落卓坤、南美园、珍珠市、武吉丁雅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张炳珍医师:04-539 6554/016-443 8708

(9)百草堂——位于新邦安拔,涵盖区域包括武吉淡汶、峇东丁宜、阿儿玛、爪夷、华都村、双溪峇甲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梁义祥医师:016-497 3743/016-442 7929

(10)万裕和药行——位于北海旧码头,涵盖区域包括珍菲市、拉惹乌达、北海、峇眼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余奕昌医师:04-324 7489/016-452 9768

(11)益生堂——位于北海才能园。涵盖区域包括北赖、诗布朗再也、峇眼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刘少芬医师:014-601 7218

(12)平和安药行——位于甲抛峇底,涵盖区域包括柏淡、双溪赖、打昔汝咯、Tikam Batu一带等地区。
联系人:许豪然医师/蔡锦圆中药师:016-784 9766 / 019-481 0400

(13)顺美药行贸易公司——位于威南高渊,涵盖区域包括双溪峇甲、爪夷i一带等地区。联系人:谢华顺医师 & 谢堃城医师:04-5935 249/017-480 7078

反应

 

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