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管控期干案
3男监2个月

两名男子(左二起)触犯管控令,被判处两个月监禁。

(峇株巴辖1日讯)2名本地男子及1名印尼籍男子在行动管控指令期间干案及非法入境,遭执法人员逮着,今早被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推事判处他们抵触管控令而分别监禁2个月。

3名被告是来自四加亭的23岁哈尼夫、来自新邦令金的30岁马哈迪及28岁印尼男子瑞安格。



3人除了抵触管控令被判罚,他们也面对抵触刑事罪与抵触移民法令。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菲卡副检察司,案件由推事沙菲克承审。

案情显示,被告哈尼夫被控于3月28日下午3时30分,即在管控令期间,从居銮路9英里处的住处外出到白沙浮回教堂,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第3(1)条文。此外,被告也涉及破门行窃,抵触2020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闯入),一旦罪成可判高达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马哈迪则被控于3月25日晚上10时,从新邦令金外出至峇株巴辖铁山,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同时,他因持有锤子、扳手、螺丝起子、剪刀等干案工具,而抵触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8(i)(ii)条文(拥有赃物),一旦罪成可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5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被告瑞安格被控于3月19日凌晨1时15分,在未持合法入境准证下,从新加兰大街6英里处外出至新加兰巴西布爹及渔民码头,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被告也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并可被鞭笞最多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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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

偷走54募捐箱 夫妇各监1年

(马六甲13日讯)一对夫妇被控偷走及串谋拥有54个失窃募捐箱,两人认罪后,遭甲市爱极乐推事庭宣判各坐牢12个月。

两名被告是努鲁丁哈斯布拉(33岁)及妻子赛达都诺(35岁),他们今日在推事诺莎丽雅蒂面前,对5项偷窃罪皆俯首认罪。

在第1及第2控状下,两人被发现拥有分别21个及33个各种类型的募捐箱,并无法向执法单位提供满意的解释如何取得募捐箱,牴触1955年微型罪行第29(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两人也无法给予合法理由,解释为何拥有属于两所宗教学校失窃的募捐箱,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在下1955年微型罪行第29(1)条文受宣读。

此外,女被告分别被控拥有属于宗教学校的募捐箱,牴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可在相同法典第411条文下宣读。

上述4项控状的募捐箱,是在今年12月4日午夜12时10分左右,在甲市哥打拉沙马那某公寓内及汽车车后厢被发现。

另外,男被告也承认于11月11日晚上11时30分,在罗弄班浪某水果店内,拥有来自双溪南眉的失窃募捐箱,牴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2人无业靠储蓄生活

两人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莫哈末马瓦迪,他在求情时说,这对夫妇育有一名10岁孩子,孩子由男被告母亲照顾。两人皆无业,一直以来是靠为妻者的储蓄过活,希望刑期从被捕日即12月4日算起。

推事宣判两人各别坐牢12个月,并批准律师的要求,即刑期从被捕日12月4日算起。

此案由诺阿丝妮妮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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