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管控令第18天】逾95%民众配合
槟东北区警方满意

执法人员监督确保进入巴刹的民众依据当局设定的社交距离。

(槟城4日讯)槟州东北区警区主任苏菲安助理总监指出,东北区民众在2019冠状病毒病第二阶段行动管控指令实施下的配合度超过95%,晚上的车辆流量也控制在1%至2%。

他对于民众日趋良好的配合度感到满意,而警方出动的直升机监察观察发现,日间车辆流量虽然仍多,惟都是进行和处理特定事务、工作、就医和复诊、购买必需品、食品或药物的民众。



他今日上午巡视亚依淡巴刹封路后的情况时,这么表示。出席者包括亚依淡州议员黄顺祥。

黄顺祥(右三)及苏菲安(右二)视察军方人员操控无人机。

他说,槟州民众和车辆流动量都受到良好的管控。晚间8时后的车辆流量控制在1%至2%,多数是下班的商场、医院和公职人员的车辆。

苏菲安声称,亚依淡巴刹实施封路措施后,今日踏入人潮众多的星期六,惟根据警方和其他相关单位的监控下,民众皆在井然有序的情况下,严守社交距离。

他说,警方昨日接到加巴星大道人有民众违规进行跑步的投报,遂派出无人机侦察,惟并未有人进行跑步活动。

“随着今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假期的到来,预测会涌现人潮,因此警方由军方出动无人机到亚依淡上空进行监控实际路况,并把实况传送至行动管控中心。”



他说,截至昨日,东北警区警署共对违反行动管控指令的人士进开出42项档案调查,逮捕131人,其中92人已控上庭,其余的尚在调查中,以决定给予延扣或保释。

反应

 

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