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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61天】涉嫌抬高鸡售价
柔贸消局查5批发商

(新山17日讯)过去一周,共有5个主要鸡批发商因为涉嫌突然抬高鸡售价,而被柔州贸消局调查。

柔州贸消局今日发出文告指,该局也进一步调查3位农民,以查明起价原因。



该局是在接获有关零售商店售卖的鸡价格高昂的投报后才展开调查,因为有消费者担忧即将迎接开斋节而鸡价却上扬,该局随后也调查了这些商店。

柔州贸消局在新山区检查摊贩售卖的鸡只价格是否合理。(取自贸消部面簿)

该局已针对71个位于巴刹的摊档进行调查,其中37个零售商接获通知书,以便向该局进一步解释起价的原因。

若获知还有其他鸡批发商和农民起价,该局也将展开调查。

该局促请商家售卖价格合理的商品,以免触犯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并提醒,在此法令下,若个人罪成,将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若个人重犯,将被罚款25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若是公司或机构罪成,则将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公司或机构重犯,则将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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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饮料食品并列售卖被控 推事庭撤批发商控状

(曼绒10日讯)一名批发商因为把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食品并列展售而被控,推事因控方无法出示业者违规的证明,裁定取消此案。

来自霹州爱大华的批发零售商张观照(37岁),因抵触1985年食品(修正)法令361条文(酒精饮料及普通饮料必须分开摆卖),今早在曼绒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张观照于今年1月27日上午11时在本身经营的批发零售店,并列展售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食品。

为张观照义务打官司的是忙于竞选的民主行动党木威国席候选人拿督倪可汉,他在庭外指出,在相关法令下,卫生局必须出示分析报告或文件,证明被告展售的食品有危害民众健康或欺骗民众,才能提控业者。

“虽然部长于2016年,宣布酒精饮料及普通饮料必须分开摆卖,但部长或卫生部并没有权利订制任何超越他们职位权限的法令,而该项宣布更是已经超越1985年食品(修正)法令361条文的范畴。”

此案的主控官为曼绒卫生局官员诺希山哈欣,推事为阿哈菲兹。

根据条例,任何酿酒商或代售业者若违反1985食品法令361及386A(混合性烈酒)修正法令的新条例,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

向卫生局求情罚款减至3000

张观照和哥哥张观伟步出推事庭受询时表示,非常感谢倪可汉于竞选期间,仍愿意提供义务的法律支援,让他们最终不必支付任何的罚款或被定罪。

“我们曾向卫生局求情,但当局仅将罚款减至3000令吉,于是我们就向倪可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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