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管控令第71天】冠病改变生活模式 市民更重视卫生健康

报道:王绍其

(马六甲27日讯)2019冠状病毒病引发的不仅是祸害,也间接产生了人类生活模式改变的新常态。

前4个阶段8周的行动管控令,到如今放宽后的有条件管控令,过去两个多月来,人们在疫情下的生活起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亦逐渐接受了新常态生活日常。

逐渐接受新常态

无论是经商的商贩或普罗大众,同样对变化的生活有了深度的体会,接纳它成为不可或缺的另一种生存形式。

有商贩指称他们对新常态下的卫生健康,高度重视预防病毒的意识,比过去的任何时候都来得强烈。

赖瑞林:生活一部分

盼疫后续维持卫生意识

马六甲杂货零售商公会主席赖瑞林说,即使杂货商不受由3月18日正式开始后的管控令影响需要关店,但在整个管控过程中,遵守严格的标准作业程序要求。

他认为这也是新常态萌芽的时段,杂货商也以新的模式经营,这种因疫情延伸出来的改变,慢慢带到家庭生活里头。

“杂货商的生意额在管控时期增加了30%,除了受到政府的单人开车出行、购买粮食等等的规定约束,让地方上的顾客集中到杂货店消费所致之外,主要也让杂货商与顾客之间,建立起更良好的新常态。”

他说,杂货商在店面提供的防疫方式,是过去迄今都未曾出现过的,这亦是经商与顾客消费的新形式。

他希望即使疫情过去了,大家仍然继续维持此类良好的卫生意识,把新常态视为生活中的一部分。

黄树党:商贩渐接受新常态

马六甲贩商联合会长拿督黄树党说,商贩饮食业界的传统在这次的疫情中,产生了巨大的改变,过去没尝试过的接受线上供餐服务,如今都一一出现。

“新常态不一定只在家庭生活中体现,也在饮食业界中逐渐被商贩接受。”

他认为新常态是在原来的常态中,附加具备防疫、注重个人卫生等等的数个元素之中组织起来,再成为人们的生活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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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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