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恐吓拿督商人
2男不认罪保释候审

身穿白衣黑裤的第一被告陈英良,与代表律师步入法庭。

(大山脚21日讯)涉嫌恐吓一名拥有拿督勋衔的商人,2名男子今日被控上法庭!

2名被告在庭上皆不认罪,并个别以3500令吉保释候审。这2名被告分别是第一被告陈英良(46岁,商人,人名译音),以及第二被告阿末拉扎里(58岁,律师楼递送员),他们于今日上午9时许被传召上大山脚法庭面控。



较后,检控官卡莱瓦南副检察司向推事珊苏阿芝娃,提出让2名被告个别以8000令吉保释外出,惟辩方律师雷尔基于2名被告的年龄及工作问题,要求减低保释金。

推事同意让2名被告,个别以3500令吉保释外出,并将案件展延至6月22日过堂。

根据控状指出,2名被告于2020年5月12日约下午1时30分,在槟州威中县大山脚绿苑一住宅单位,对吴钦雄(37岁)进行刑事恐吓并威胁致死。因此,他们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身穿褐衣黑裤的第二被告阿末拉扎里,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办理保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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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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