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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员避免汗水接触? 李文材:莫非不能呼吸

(怡保6日讯)“我不能呼吸!”

针对政府在户外运动的标准作业程序中列出跳水员避免让汗水接触其他运动员等条规,卫生部前副部长李文材医生表示读后“不能呼吸”。

“不管是户外及户内运动,若无肢体接触,保持3尺社交距离是相当足够,就能减少感染风险。”

他昨晚通过面簿专页直播时表示不认为公共游泳池适合开放,因为若冠病病患在泳池内,可让病毒留在水中,而泳池的含氯消毒剂用量不够,病毒仍可存活。

应尽早复课严格防疫

李文材说,教育部应该尽早宣布让校园复课,但前提是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包括戴口罩、维持社交距离、以及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等。

他说,学校长期不开课会对国家未来发展及人才培训带来很大影响,也对孩子如何维持社交、进入社会下造成问题。

因此,他不认为需要等到明年才复课,只要开课时间正确、社区感染低,风险相应减少;若复课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生冠病感染事件,当局才能进一步放宽管制。

他说,虽然冠病病例导致儿童引发川崎病的病例不多,死亡率也很低,但也不可轻视。

李文材认为,外劳感染群增加是人为因素,因为没有准证的外劳被安排进扣留营时,很难确保社交距离,但这是可避免的问题。

“若是检测试剂不够,可把外劳聚集一起的抽样检测,提升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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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高庭维持判决
黄强性侵罪名不成立

黄强离开法庭,见到媒体记者下意识用手遮脸。

(吉隆坡2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案控方申请,维持地庭判决罪名不成立的判决。

地庭去年1月再度宣判国家跳水队前教练黄强性侵21岁女选手罪名不成立,控方过后提出上诉。



随着高庭今日驳回控方申请,意味案情结果已成定局。

犯案时间地点不合理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作出判决时指出,受害者陈述被告犯案的时间和地点不合理,被告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犯案,加上受害者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警,因此法庭认为控方上诉无理据。

法官也指出,受害者有另一半,导致证据链中断,事后没有立即去接受检查,控方没有实质证据证明被告犯罪。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希金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希山。



地庭是在2018年4月6日宣判黄强表面罪证不成立,当庭释放,但控方在同年10月31日于高庭上诉得直,推翻地庭表罪不成立的判决,高庭改判他表罪成立,并谕令被告回到地庭自辩。

地庭于隔年1月完成审讯,基于辩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因此法庭再次裁定黄强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被告黄强(36岁)被指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约5时30分,在武吉加里尔体育馆跳水队健身房内,强奸当时20岁受害者,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 (1)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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