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新闻

陈徽添:虽有助刺激房市 工作饭碗仍首要考量

报道:苏欣恩

(新山6日讯)政府通过提供各项税务优惠包括豁免印花税和产业盈利税,固然对刺激房产市场有一定的帮助,但房地产顾问认为,目前整体经济大环境仍不稳定,买家将首要考虑工作饭碗是否保住和有无能力供屋。


冠病疫情带来社会经济影响,KGV国际产业咨询公司企业与投资服务主管陈徽添认为,相信对首购族或那些原本有意买屋的人来说,第一个考量的肯定是工作的稳定性,接下来会不会减薪或被裁员,是否有能力摊还房屋贷款。

“若房屋价格较低,加上如今有豁免印花税和产业盈利税等次要费用,这些无形中对一些有意置产、经济状况比较好的买家而言,现在是一个进场的好时机,可以购买价格实惠的心仪房产。”


他指出,美中不足的是,拥屋计划推出以来只限首购市场,他猜测政府或是欲协助发展商,还有帮助“消化”国内市场过剩的房屋供应。


“购买房屋者只有在拥屋计划下,向发展商买屋和享有免印花税优惠,发展商也给予最低10%的房价折扣。如要全面帮助刺激房产领域,或许政府可以考虑扩大至二手市场。”


至于豁免个人的产业盈利税,陈徽添认为,实质帮助不大,但对于想要出售住宅单位的人来说,在心理上会有一定的帮助,但能够省下的费用也不多。


“我认为这个优惠措施如果扩大至公寓和商业单位等,对于全面刺激房产领域的催化作用会较好。”

 

第三间房屋贷款融资

陈徽添:实质帮助不大

谈到第三间价值60万令吉以上的房屋贷款融资,不再受屋价70%的限制,陈徽添也同样认为实质帮助意义不大。


“假如现在有想要买第三套房产的人士,我猜想买得起的,他们有可能不需要贷款达70%,而那些若要贷款90%甚至95%的买家,是否会获得银行批准?”


他说,银行这两年来收紧贷款,主要会视买家的财务状况,才会批准房贷。


陈徽添建议,政府或接下来需控制房产的供求,可考虑定时如每季度或每个月,通过媒体发布国内房产市场的数据,让民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更多信息。


“我发现目前国家产业资讯中心有努力改善发布房屋市场报告和相关数据,如我们可以看到相隔三个月的数据资料,当然这并不容易,需要有一个很好的机制和系统,也要国内发展商配合与收集资料。”

反应

 

财经新闻

若发展商记录不良 银行不应批准贷款

(吉隆坡27日讯)发展商或管理层拥有不良业绩记录,就应停止再获批准新发展项目,以防止国内严重延工项目增加。

KGV国际产业咨询公司执行董事陈徽添表示,这有助防止有关项目一旦动工后又被搁置。

“政府和银行授权发展计划之前,必须先进行独立市场研究工作,而此类研究则须委托第3方而非由发展商自行进行。”

他也说,如果发展商有不良记录,银行就不应批准贷款,无论是过渡性融资还是点对点融资。

他向《新海峡时报》指出,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责任确保发展项目没出现问题或遭搁置,因为该领域不佳表现将对购屋者及旗下140个下游行业带来不良影响。

“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包商也必须具备完成项目的财务能力,此外,委任承包商理应根据他们的能力而不是裙带关系来决定。”

发展项目动工后
不应允延长工期

陈徽添认为,发展项目动工后,不应授权或允许延长工期(EOT)。

“房地产买家也应意识这一点,如果发展项目推出后需要允许延长工期,则必须获得购屋者或至少大多数购屋者的同意。”

他表示,发展商理应愿意提供有关本身房地产发展的信息,这也需要受到立法约束,此此,必须给予购屋者一段冷静期,因为有些人可能会因情绪或不实信息而购买该发展项目。

“市场独立研究应获进行,同时,发展单位必须准确依据所展示的模型单位建设,从而避免引发误导现象。另外,发展商也须遵守国家银行有关回扣和免费赠品规定。”

他补充,除了发展商所披露信息和冷却期之外,前者做出的任何承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及受到监管。

他建议购屋者必须调查发展商和项目管理的记录。

“在购买任何房产之前,潜在买家有必要负责对发展商和管理层进行彻底调查。因为一些已被列入黑名单者,仍可能通关与另一家公司联合,获‘掩饰’进行新项目发展。”

融资应以业绩为导向

Jeeva Partnership合伙人拿督沙美士则建议以业绩为导向融资,他认为这是有助于鼓励按时完成项目的有效工具,因其将把资金流与严格遵守项目时间表和质量标准联系起来。

他说,这种融资方式并不局限于单一银行,也应广泛在金融机构、发展银行和参与建设项目融资的政府机构推行使用。

“通过实施绩效融资,发展商将受到激励,为获得分配的资金,可更好地实现项目发展目标及交付高质量的产品。这种方法也可促进问责制,在建筑行业培育及时交付项目和兴建卓越项目的文化。”

托管账户保护购屋者

为保护房地产购买者,沙美士相信强制完全使用和接受托管账户或履约保证金是至关重要的。

他声称,这些方法可以保障财务保证,在项目延误或取消的情况下取得赔偿。

“托管账户的工作方式是将资金存放在由中立第3方管理的安全账户中,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例如项目兴建目标)时,资金才会释放给发展商。”

他补充,这有助购房者的资金受到保护,同时可在项目遇到问题时补偿他们。

“另外,当局也应实施处罚和违约金条款,确保发展商对其行为负责。这些条款规定发展商若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例如项目完成期限),必须面临预定的财务后果,从而为发展商履行承诺提供明确的方向。”

尽管现行法律和政策很重要,但沙美士认为,行业利益相关者需要从各个角度加强合作,确保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实践、质量控制措施和风险缓解策略。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