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管控令加速落实“网络柜台”

(大山脚17日讯)威省市长拿督罗扎里说,政府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落实行动管控令,让威省市政厅加速落实“新常态”作业方式,尤其是市政厅的“网络柜台”(Cyber Counter)服务。

他说,市政厅早在2019年10月5日已推出“网络柜台”服务,当时仅提供11项服务。不过,随着服务柜台在管控令期间关闭后,市政厅将服务柜台所提供的100项服务,全部搬上“网络柜台”,服务柜台所提供的服务时间,也从办公时间转至全天候网络作业。

“根据市政厅的数据,网络柜台于2019年过账记录仅39%,惟2020年1月至4月30日,网络柜台的过账记录已达到43%,已超越去年全年的使用率。”

对新常态作业方式有信心

罗扎里于周三在Mutiara FM面簿专页直播,讲述威省市政厅新常态课题时这么表示。

他说,他对这种新常态作业方式非常有信心,毕竟市政厅所提供的网络服务非常顺利,他曾经在一项网上汇报会中,提出关闭全部服务柜台的建议,结果获得80%出席者的赞同。

他说,他之前的工作方式是出席会议、走入民间等,惟在管控令后,全部工作已转至科技,包括在面簿专页进行约20场直播,其中最高峰是获得36万个赞数。

“如果依照传统方式,一场活动获得36万人出席,市政厅需要准备很好音响系统,而且还要准备36万人的食物。如今通过面簿直播,市政厅无形中节省约100万令吉的开销。”

他说,市政厅至今不仅进行各项课题问与答直播,还举办多项线上活动,包括门牌税幸运抽奖活动、工程承包商公开招标、2021年财政预算案询问环节等。

另外,他谈及微型经济领域时说,市政厅为鼓励微型经济复工,已提供6个便利给贩商,包括25个售卖季节性水果的地点、甘榜适合地点、商店内(仅需获店主允许)、公共巴刹,以及贩商所建议的适合地点。

“市政厅已提供更多空间与贩商讨论,唯一条件是必须提出申请,旨在确保贩商遵守标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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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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