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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销售税纠纷 砂政府与国油料庭外和解

(布城23日讯)砂拉越州政府和国油公司的20亿令吉石油销售税纠纷,预料在国油撤销上诉申请后,达致庭外和解。

在上诉庭的审讯中,国油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告知会审三司,该公司于周一致函法庭申请延展研审,信函述明双方均已达致和解。

国油将撤销上诉

砂拉越州政府法律顾问拿督斯里冯裕中说,州政府不反对延展审讯的申请,因国油已承诺会撤销上诉申请。
 
主持会审的上诉庭法官卡马鲁丁谕令,将此案择订于8月3日研审。P拉温特兰与阿布巴卡查斯均参与会审。 

马力较后告诉记者说,他会根据委托人指示拟订和解协议的细则,而且还需进行内部商议。

“我们会于8月3日以前撤销上诉申请。”

根据5月8日报道,砂拉越政府与国油联合发文告说,国油同意全额支付给砂拉越于2019年通过实施的石油产品销售税,总额超过20亿令吉,或5%产品销售价值的税务。

联合文告说,对砂拉越法庭驳回国油要求对砂政府实施石油销售税的司法检讨,并要求宣判此税制失效的诉讼,
国油已对此案提出撤销申请。

砂政府也相应撤销要求国油支付石油产品销售税的所有民事诉讼索偿。

双方均对砂州油气资产管理,包括石油产品销售税,均达致协议。

他们均同意援引2018年州政府销售税(可征税货品及税率)(修定)(2号)条例,依据未来谈判以减降未来石油产品销售税。

3月13日,古晋高庭法官阿查哈里卡马南利判决,根据联邦宪法,沙巴与砂拉越有权力对石油产品实施销售税,并且驳回国油对重新检讨砂州石油税提出司法检讨及要求宣判此税制无效的诉讼。

砂拉越政府援引1998年州政府销售税法令,于去年1月1日实施征抽5%石油产品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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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油付砂29.6亿石油销售税

(古晋17日讯)随着国油公司撤回挑战砂拉越州政府有权在领土上征收石油销售税的上诉后,砂拉越政府今天接收了国油公司拖欠的29.6亿令吉销售税税款。

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阿邦佐哈里从国油主席丹斯里阿末尼占接领模拟支票。财政部长东姑拿督斯里扎夫鲁也出席了仪式。
马新社引述阿邦佐哈里说:“这笔款项是根据2019年石油产品出口评估的数额。我们将把钱用于发展。其他石油公司已向州政府支付了13.8亿令吉的销售税。”

他说,国家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照1998年砂拉越州销售税条例的规定,完全解决了拖欠的销售税款。

“这笔款项是由国家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这是国油、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之间达成和解的结果。2020年的州销售税将根据实际销售的石油产品的数量以及销售价值进行评估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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