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法外看《港区国安法》争议/魏开星

《港区国安法》预计会在6月底前公布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起一连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约10名港区人大代表列席,预料会上很大机会表决通过《港区国安法》。

列席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28日早上的议程包括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常委在分组讨论时都对草案表示支持。

新华社6月20日公布人大对《港区国安法(草案)》的说明。近日,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委)会同港澳办,中联办于香港举行座谈会,展开公开咨询,收集听取香港各界人士对该法的意见建议。这期间,香港各界,特别是法律界人士也踊跃表达意见,媒体也积极围绕着有关争议点采访专家学者。

从公布的《草案》说明中得知,《港区国安法》有如下几点受外界关注:第一,新设立两个机构。中央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即“驻港国安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北京对国安案件保留必要的管辖权;第二,《港区国安法》具有凌驾于《基本法》等香港本地法律的地位;第三,沿用普通法的无罪推定;第四,香港行政长官将指派一些法官审理有关涉嫌国安方面的案件;第五,涉及港区国安事项,北京处于领导或指导地位,香港主要负责执行角色。

自5月底中国全国人大决定《港区国安法》立法,到6月下旬公布草案说明以来,除了内地官员之外,所激发香港社会讨论的,全面上的都是些法律界人士;其疑问也好,解释也罢,基本上都是在立法,司法层面上纠缠。其实,只要跳出法律圈圈,按普通人的想法看,一些争议性的问题会一目了然。

存双重效忠问题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本来很简单明了的问题,被法律界人士用专业术语给绕了进去。比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在港媒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谈到,香港的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法时存在“双重效忠的问题”。而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却认为,外籍法官不存在双重效忠问题,香港法官效忠特区政府,效忠《基本法》。

问题是,现在说的是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籍法官保留其本国身分,持有其本国护照,现在要审的却是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案件,外籍法官会对中国效忠吗?这就是“双重效忠问题”。试问有哪个国家的国安案交由非本国籍的法官主审?

关于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案件问题,原本可以在《港区国安法》中明确加以排除的,北京考虑到一国两制,交特首选择一些合适的法官参审,这就是中央的让步;原本所有涉及国安的案件都可要求回内地审理,考虑到一国两制,绝大多数案子留给香港本地审理,中央只保留部分特殊案件的管辖审理权。这有问题吗?

香港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6月23日通过《明报》、《南华早报》发表声明,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国安法的说明文件。李国能认为,文件提及由特首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法,损害司法独立。对此,已有不少专家指出,指定法官无关司法独立。本文不再赘述。笔者要说的是,香港实行的一国两制,不是独立的政治实体。那么,关于国家安全的司法部分由国家层面处理有何问题?何况此次立法是全国人大行为,立的是国家法律。按照《基本法》规定,香港就国家安全本来是有权自行立法的,即《基本法》23条。

23年23条立不起来

问题是,香港自己不立,现在中央替你立了,你怪谁?23年了,23条立不起来,怎么不见哪个大法官,首席终审法官等司法界人士出来说句公道话?这些司法界人士,比一般人更知道,世界上没有一个大国是没有国安法的。

在文中,李国能说,按照基本法,特首根据独立委员会(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委任法官;挑选法官是基于其司法、专业能力,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不受干预。司法机构则独立于行政机关,负责决定由哪一位法官审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干预。言外之意,香港法官的公平公正是不容置疑的。很可惜,这句香港司法界的常用语,香港法官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近年来被法官审理2014年占中及2019年下半年以来的反修例风波的相关案子中打了折扣。

争议的案子不少,法官的偏颇判词也颇为社会震惊,因社会不能质疑法官如何判案,故民众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像“优秀青年”“社会栋梁”之类的褒奖之词用在一些扔汽油弹,冲撞立法会质询秩序的犯罪分子身上,其公正性及公平性又从何谈起?

李国能质疑行政长官不具备法官的经验、专业能力去指定法官。那么,香港及内地的民众是否也可以对香港部分法官的专业能力与经验产生质疑呢?或者,对其无关专业与经验的政治倾向打个问号呢?

(作者为香港资深媒体人)

反应

 

国际

谴责香港45民主派遭判监 美国限制多名港官员签证

(华盛顿20日讯)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涉嫌组织及参与2020年立法会“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45名罪成的被告19日被判监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

美国国务院对此强烈谴责,称正在采取措施,将向多名负责执行《港区国安法》的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

美促无条件释放45人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19日发布声明说:“我们将继续监督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并推动中国和香港的人权问责。”

声明呼吁香港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上述45人以及同样被拘留的政治犯,更指这些严苛的判刑削弱了人们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并损害了香港的国际声誉。

香港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立法会过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特区政府。

47名涉及组织参与的人士,事后在《港区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下被提控,45人被裁定罪成。

“47人案” 是香港首起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也是《港区国安法》下规模最大的案件。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