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

网络认识承包商 女子遭禁锢当性奴

(芙蓉3日讯)一名37岁的女子在有条件行动管控令期间,在网络认识一名承包商,从雪州跨州到森州林茂会面,最终惨遭禁锢及沦为性奴。

女子被囚禁在对方家中12天,还被强奸、强逼口交,拍下裸照及视频要胁,因此向警方投报。

警方在事后将58岁的道路维修承包商莫哈末达比亚逮捕,并于今日提控64项罪名,包括强奸、违反自然性行为、勒索、刑事恐吓、非法拘禁、拥有猥亵物品、蓄意伤人等罪。

被告莫哈末达比亚的其中11项强奸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4日至18日,在位于林茂县甘苏来曼的住家客厅,强奸女受害者多达19次,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被告也面对另48项违反自然性行为提控,指他于今年5月29日至6月18日,在相同地点强迫受害者口交,抵触刑事法典377(C)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罪成可面对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刑。

被告否认所有控状,法官诺迪雅娜允许被告以30万6000令吉由一人保外,并在每月首个周六到林茂警局报到。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英巴兰。此案将于8月26日过堂。

警区主任现身地庭了解

林茂警区主任安奴亚今日也现身地庭了解案情的进展。

他披露,警方在今年6月21日接获一名女子投报,指自己被新交往的男友囚禁和强奸,警方是在6月28日下午1时30分左右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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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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