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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个体户”经营向顾客收钱 旅游网红踩法律钢索

独家报道:黎添华

(吉隆坡11日讯)随着报复性旅游开始后,不少网红也开始为代言的景点和酒店向顾客收钱,殊不知这已经抵触了旅游法令。 

据《南洋商报》探悉,过去网红只是在收取代言费后为景点、餐馆或酒店代言,但是随着报复性旅游开始后,许多网红开始以“个体户”的方式来经营,除了安排行程,甚至连住宿费等都代收。  

马中旅游文化促进商会总会长拿督伍安琪博士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也点出这个现象,坦言这样的运作其实是非法的。

她说,近期越来越多网红开始在为景点和酒店代言之余,直接向顾客收钱,而过去这样的现象是很少见的。

酒店业者:有分红禁收款

一名不愿具名的柔佛酒店业者也透露,他们希望网红协助推广酒店,而业者则以“分红方式”,与网红配合,但不是让网红自己售卖及收款。

根据旅游部执照申请准则1a条文中阐明,有意提供旅行服务的单位需以“私人公司”的名义注册,否则不仅属于非法带团,更有逃税嫌疑。这也意味着,只有有注册的业者,才能售卖旅游相关服务。

旅游部条例指出,所谓旅游服务就包括旅游相关的交通、住宿、膳食,导游服务。

另外,条例也提及,提供旅行服务的单位需以“私人公司”的名义注册,而1e条文则阐明,任何注册的商号需反映出真正卖团的公司名号,不能出现不符。 

在这法令下,违例者将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这意味着上述单位其实不能以其他名义卖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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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越南客疑韩国跳飞机 业者:有人洗旅游史难辨风险

(河内15日讯)38名越南旅客疑似在韩国济州岛“跳飞机”,免签期满后仍下落不明。

越南业者说,部分旅客为了在韩国非法居留,还会花钱先去欧洲“洗”旅游经历,使自己看起来不像是准备滞留的旅客。

韩国12月3日发布通报,正在寻找38名免签入境济州岛的越南旅客。这些旅客11月14日从越南芽庄抵达济州岛,并于11月17日在最后一个景点失联。免签期到14日届满。韩国将他们视为非法居留者。

“越南快讯”报道,这次事件并非个案,越南旅行社业者黄明说,越南旅客前往济州岛以及之前去江原道的包机,因为不用签证,很容易被存心跳机者利用。

在免签情况下,越南旅行社还是会检查护照、身分证、结婚或离婚证书、工作及存款证明等,借此过滤掉可能滞留工作的高风险旅客,不过一些旅行社会忽视文件审核。

黄明说,曾经有一位退休女教师报名参团,最后滞留不回国,因为她的孩子在韩国非法工作还生育孩了,在无法送往幼儿园就读的情况下,她就去照顾孙子。

2016年有59名越南人通过旅游,前往韩国非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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