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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获临时庭令 沙地石油禁用1MDB资金

(吉隆坡16日讯)高庭批准政府临时禁令的申请,禁止沙地石油有限公司(PSI)及其董事塔列奥贝德,动用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有关的资金。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周四在主控官布迪曼陈词后裁定,法庭有权发出临时禁令,禁止相关人士使用上述资金,直到法庭审理政府的申请。

下月28审禁令申请

同时,他也择订8月28日审理禁令申请,聆听政府申请禁令的请求。

政府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与非法活动所得法第53条文(禁止处理国外财产)下,于本月10日入禀高庭提出禁令申请。

政府申请禁令的目的是,禁止沙地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动用3亿4025万8246美元的资金进行任何交易。

此外,政府也寻求禁止使用一笔在Temple Fiduciary Services Limited名下的款项。上述两笔款项皆属于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是塔列奥贝德通过沙地石油公司持有的独资子公司。

塔列奥贝德的代表律师是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的代表律师是亚历克斯陈。

布迪曼告诉法庭,控方是基于英国仲裁员于上周五,作出有利于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的裁决,而提出临时禁令的申请。

他强调,一旦款项交给第三答辩人即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政府就无法向答辩人追讨款项。

沙地石油反对禁令申请

塔列奥贝德的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尤索夫,与沙地石油服务(委内瑞拉)公司的代表律师亚历克斯陈,反对控方临时禁令的申请。

莫哈末尤索夫表示不确定法庭是否有权发出临时禁令;亚历克斯陈则指出,控方已了解英国仲裁的程序,并已和英国当局沟通,但上周仍入禀禁令申请。

亚历克斯陈更表示,本身看不出高庭有任何理由可发出临时禁令。

控方在向高庭提出申请时,获得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莫哈末阿菲克宣誓书的支持,他是1MDB案件调查人员之一。

莫哈末阿菲克在调查后,怀疑上述3亿4025万8246美元,与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塔列奥贝德、商人刘特佐和其他与1MDB相关人士及子公司的串谋欺诈或欺诈案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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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指示与沙地石油合资 1MDB数董事困惑感不适

(吉隆坡1 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董事会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巴克沙烈说,尽管怀疑,但是他收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示,继续进行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的合资计划。

他说,他与几位1MDB的董事最初是对这项投资感到不适。

在纳吉和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被控涉及1MDB审计篡改案中,巴克为第13名控方证人。

巴克沙烈供证时强调,他并没有根据在逃富商刘特佐展现出的“代表性”行事,因为他实际上是透过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来证实的。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询问巴克是否认同,当纳吉促他继续在TIA 帮助刘特佐,但这并不能被视为“一张永远授权刘特佐的许可证”时,巴克反驳说,刘特佐在2009年9 月26日的董事会会议前,把他的手机交给他,指纳吉要与他通话。

“基本上他(纳吉)的话是‘巴克,不要花太多时间查看过去的交易。我希望你专注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因为这件事已经讨论了一段时间。

“他也说想在月底与杜基王子见证(1MDB和沙地石油之间)签署仪式。

“我不想重复这一点,但是当首相透过电话与你交谈时……而这通电话是刘特佐打出,我必须用刘特佐的手机与首相通话,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好吧,你同意我的看法吗?”

沙菲依接着回应:“我的感觉是这家伙和首相很亲近,没有人说不。所以呢?

仅仅因为他很接近纳吉,就意味着董事会接受刘特佐的指示?“

巴克:“不,董事会从未接受刘特佐的指示。”

沙菲依:“我知道你的感觉,若非首相的电话,我们对董事会的态度会有所不同。”

巴克:“让我澄清一下,我要强调的一点是,与前首相的通电,即是一项必须将此事视为紧急和认真的问题。这不是刘特佐的指示,而是前首相的指示。”

曾分享与纳吉通话内容

巴克也提到他与其他董事也分享在电话中与纳吉的谈话内容。

此番谈话引起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询问:“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坐在法官柯林劳伦斯的法庭上?”

沙菲依随后说,通电是早前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最后一次审讯中提出的课题,而辩方有权质疑巴克。

随着那通电话,1MDB董事会于2009年9 月26日决定批准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拟议的合资交易,以及一些条件。

针对篡改1MDB审计报告案件审讯,纳吉被控在向公共账务委员会提审计报告前,滥用职权篡改审计报告,以避免遭到违纪惩罚,阿鲁甘达则被控唆使罪。

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23(1 )条文的控状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刑期20年,及不低于涉贪赃款5 倍,或1 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将在本月12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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