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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3.8万公款 会计助理控143失信罪

(怡保17日讯)一名会计助理涉嫌在5个月内多次挪用公司款项,总额高达3万8000令吉,今日被控143项失信罪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努鲁胡丝娜(32岁)被控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在曼绒所任职的公司多次挪用公款,每次涉及的款额介于10至3592令吉之间。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一年及不超过14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努法哈娜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不过辩护律师达玛纳登表示被告只能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希望法官斟酌。

达玛纳登为被告求情时指被告已婚,丈夫现在无业,育有3名分别8岁、6岁及2岁的孩子,家中还有母亲待照顾,被告靠每月2000令吉收入养家。

地庭法官阿兹曼聆听控辩双方的建议后,判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及每月一次到斯里曼绒警局报到,并将案件订于9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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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赌经理挪用公款 分期偿还期间再犯

(新加坡2日讯)面包店经理监守自盗,为赌博挪用近2万元(约6万4700令吉)销售款项,被揭发后与公司制定分期付款计划还钱,结果又一次挪用公款去搏杀,最终输得一败涂地,无力还债选择自首认罪。

马来西亚籍被告林金华(32岁,译音)承认两项监守自盗的罪名,星期二(10月1日)被判监六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自2019年12月便到新加坡找工作,随后受聘于烘焙企业Bake Inc私人有限公司,担任烘焙师。由于表现优异,他被晋升为经理,每月获得3200元(约1万352令吉)的底薪。

被告每个月会汇款1000元(约3235令吉)给在大马的家人。

作为经理,被告负责照看至少五家分店的业务,包括检查面包产品的质量、确保分店的卫生条件达标,以及规划员工的工作日程。被告也须管理并确保在每日打烊后,将这些分店的销售款项存入银行。

后来,被告发现其中一家分店的员工并不会在当天打烊后,把销售款项存入银行,而是把这些现金放在收银机下面未上锁的抽屉内。起初,被告会帮忙员工将这些钱存入银行,但不久后他就受不住诱惑。

2022年5月13日至26日,被告共七次挪用了该分店1万9968元7角4分(约6万4700令吉)的现金,拿去赌博,最终全部输光。

公司行政处发现该分店没有将销售款项存入银行后,找被告问话。被告原本矢口否认,后来才承认挪用公款。

事后,他与公司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每个月从薪资中扣除1000元(约3235令吉)偿还所挪用的款项,直至还清为止。从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被告向公司作出8000元(约2万5881令吉)的赔偿。

无力偿还欠款自首

2023年1月临近农历新年期间,被告想汇更多钱给家人,因此重蹈覆辙,再次挪用同一家分店的销售款项。他原本想靠赌博赢了钱,再还给公司,但事与愿违,最终还是输个精光。

2023年1月11日至18日,被告分别五次挪用了该分店的1万4479元(约4万6842令吉)现金。

被告自认无力偿还欠款,最终于同月31日前往东陵警署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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