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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为“汽车零件”图蒙混过关 警起获8000公斤走私红檀木

(龙溪23日讯)从印度出口共8000公斤名贵红檀木,运入我国时竟被人谎报是“汽车零件”,企图闯关。

这批装在货柜内的红檀木运抵巴生北港时,走私集团申报为汽车零件,最后还是被执法人员识破。

这批红檀木可供药材或制作家具用途。

关税局副总监拿督哈兹佐哈里今午在龙溪关税局召开记者会说,当局于本月17日前往巴生北港进行调查,过后从一个货柜内起获283根重达8000公斤的红檀木。

“其实这个货柜是在本月8日运抵港口,当时是被申报为化油器和试验机。”

他透露,有关红檀米是由一家公司引进我国,当局将调查该公司背景,目前还没有逮捕任何人。

他说,红檀木是被列为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之下的其中一个物品,出口商必须获得当局发出的特别准证才可出口该物品,而进口者也须获得大马木材工业局发出的准证。

他补充,当局将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相关货物总值的10倍,或不超过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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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柔关税局扣查6货柜箱
起844万红檀木及石英岩

(依斯干达公主城9日讯)一批从印度走私入我国,之后相信要转销到中国市场的红檀木与石英岩,在柔佛丹绒柏勒巴斯港口遭柔州关税局扣查,总值843万令吉7770令吉。



柔州关税局局长拿督哈米丹指出,红檀木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物种,进口商必须出示马来西亚木材工业局所发出的准证;而石英岩则必须取得大马检疫及检验局的进口准证。

哈米丹(左三)在诺阿兹曼(左起)与菲道斯陪同下,查看关税局所充公的红檀木。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本月1日中午1时30分,关税执法人员在丹绒柏勒巴斯港口搜查6个以石英岩产品进口为名的货柜箱,5个货柜箱装有石英岩,还有一个货柜箱则发现红檀木及石英岩。

“453条红檀木重达15顿200公斤,价值760万令吉;石英岩重达137公吨950公斤,价值83万7770令吉。”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这批红檀木及石英岩源自印度,准备偷运到大马后再转销到中国市场。当局会更深入调查货源、进口商及销售模式等资料。

“关税局援引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a)条文,对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



哈米丹(前排左二)召开记者会,宣布柔州关税局起获总值843万7770令吉的走私红檀木及石英岩,由阿菲法(左)及菲道斯(右)陪同。

破获702万私烟

另一方面,哈米丹也宣布,该局在两天前(7日)同样在丹绒柏勒巴斯港口,取缔一个报称装有“家具”的40尺货柜箱,在货柜箱内起获5万2050箱,总值701万6340令吉的走私香烟。

出席记者会,包括大马检疫及检验局柔州局长阿菲法、马来西亚木材工业局南马区局长菲道斯、柔州关税局第一副局长(侦查组)诺阿兹曼、第二副局长(行政组)哈迪尔与振林山执法组主任查哈及调查官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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