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罪有应得”的纳吉/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在7月22日,就前首相纳吉拖欠内陆税收局16亿9000万令吉(从2011年到2017年的14.6亿令吉加两年来的罚款)作出简易判决(summary judgement)——也就是案件无需进入审讯阶段,允许内陆税收局向纳吉追讨欠税(根据纳吉的说法这不等于谕令他得缴欠款);在7月初,高庭同样对纳吉的儿子纳兹福丁作出判决,允许内陆税收局继续向纳兹福丁追讨3760万令吉的欠税。

纳吉的女儿诺雅娜也中招,内陆税收局向她追讨1030万令吉的欠税,料法庭近期内会作出简易判决。

法官在其对纳吉“拖欠”内陆税收局所作的判决指出,有关“先缴后谈”不管税应不应该缴交、计算错误或者完全错误,是苛刻的,但这是所得税法令,法庭没有权力质疑、改变或者停止内陆税收局追讨欠款。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6条文,内陆税收局有权力对任何人征收额外税及罚款;根据106(3)条文,法庭没有权力减少或者撤销内陆税收局索取的税额,即使有关税额被错误计算、不公平及不应该等等。

无论如何,法官指出,纳吉可通过所得税特别委员会(SCIT)提出上诉要求取消有关税额及罚款。

所得税法令或被滥用

只看一些具误导的标题而不详细阅读相关报道的人士,或者会以为法庭谕令纳吉缴这大笔欠税及罚款,或者认为他是“逃税”被而被追税,缴税是公民应尽的责任,而没有注意到所得税法令可能被滥用的事实。

还有些人当然可以说纳吉是“罪有应得”,但我们不要忘记纳吉被追讨的税额,是以已经退还的26亿令吉(包括直接来自沙地阿拉伯财政部6亿3200万令吉)的政治献金(政治献金免税)来计算;也就是说,这笔款项竟然是进入纳吉的银行个人户头,都应该被当作是纳吉个人收入来算,排除有关款项其他用途的可能。

在我的印象中,不少人认为这笔款项是纳吉贪污的“铁证”,但怎么不会对这笔款项却被当作是纳吉的个人收入感到奇怪?如果是收入须依法缴税,那就是合法正当的“收入”了,何来贪污?

其实更加重要的,不管你喜不喜欢纳吉,我们要是相信并坚持法律是建立在对所有公民——不管是前首相及其家属或贩夫走卒都公平(即使理论上如此)基础上的。表面上,这是为纳吉辩护,却是为公民行使权利辩护。作为平民百姓,我们也不希望成为法令被滥用的受害者,却没有讨回公道的渠道及权利,对吗?

因此,纳吉及其儿女甚至是国阵的一些人士,都“巧合”受到财政部下的内陆税收局“特别关照”,让人怀疑是有针对性的报复行为——当然,这还要等在所得税特别委员上诉是否得直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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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巫统取消声援纳吉集会 纳兹福丁伤心

(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次子拿督纳兹福丁直言,他对巫统取消明日的“声援纳吉集会”的决定感到很伤心。

他强调,这是巨大挑战,父亲和家人都需要坚强面对。

“确实伤心,我们尚未见到所有巫统党员一起出来表达对我父亲的支持,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考验。”

纳兹福丁也是巫统浮罗交怡区部主席,他向《马来西亚前锋报》指出,每一段路都会面对障碍,如今就连声援纳吉都成了问题。

然而,他表明,他尊重巫统的决定,这是因为巫统必须遵循国家元首的御旨,以及警察总长的指示。

他说,集会的取消展示了人民全面支持国家元首的御旨,并反映出王室在维护国家主权方面的重要性。

“我们尊重巫统的指示,但纳吉的家人和许多朋友将一起出席明天的活动。所以,我们将继续声援及表达对我父亲的支持。”

与此同时,纳兹福丁也代表家人澄清,家人非常感谢每一份支持,但绝不会强迫任何人继续声援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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