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余

200年前马六甲的奴隶解放

以古非今:林湘岐

看过史提芬史匹堡2012年奥斯卡得奖电影《林肯》的读者,应该会对美国总统林肯在南北战争后期,努力推动国会通过《宪法》第13修正案,进而解放奴隶的过程印象深刻。

有人可能会问,马来半岛有没有发生过奴隶解放呢?

200年前,这里大多数区域仍覆盖着浓密的原始森林,只有在马六甲河两岸有先后被葡萄牙和荷兰经营了300年的殖民地,可见规划成街道的砖瓦建筑,居住着2万名葡萄牙人、荷兰人、英国人、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

那时,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了一次“奴隶户口调查”,用18页纸列出1500多名奴隶的名字、年龄、来源地、主人和过去买卖(换主人)纪录。他/她们最老60岁,最小才出生1个月(父母是奴隶),大多来自同为荷兰殖民地的苏门答腊岛和爪哇岛,也有峇厘人、武吉斯人等。

奴隶成自由人

1819年12月6日,马六甲的荷兰籍总督找来68名具影响力的奴隶主,签署了一份条约。内文表示,为了庆祝荷兰王储威廉生日,从那天起,马六甲所有奴隶的新生后代自动成为自由人。

签字的68名奴隶主中,64名是葡萄牙、荷兰和英国籍人士,另外4人是时任华人甲必丹曾专一(曾有亮)(拥有13名奴隶)、前任华人甲必丹蔡士章的儿子蔡沧杰(拥有10名奴隶)和蔡沧浪,以及印度人甲必丹。

解放奴隶先河这份条约首开马来半岛解放奴隶先河,比美国《宪法》第13修正案正式生效(1865年12月6日)正好早了46年。200年后,回头看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外劳课题,令人感触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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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150年前的华人版《邦咯条约》/林湘岐

【以古非今】林湘岐

在巨变前夕,值得重温1874年1月20日拉律谷华人领袖在邦咯岛水域与英国人签署的条约,因为那是南来侨民接受欧式管治的同意书,对华社未来发展影响深远。

同日马来贵族与英方订立的类似文件,已经进入学校的历史课本。相比之下,支离破碎的华人记忆还必须在适当的时机宣传宣传。

通晓多种汉语方言

在华人通译员庄文瑞的主持下,英方证人是通晓多种汉语方言的华人事务官毕麒麟(William A. Pickering)和海峡殖民地医务官H. L. Randell,华人代表是恶斗多年的海山党郑景贵和义兴党陈亚炎等27人。

条文规定:1.双方解除武装、摧毁堡垒;2.双方可自由返回拉律工作;3.委任数名海峡殖民地官员和两名华人甲必丹(今州议会)解决土地和生意纠纷,以多数人的决定为最终;4.矿区的水源供应,未来驻派霹雳和拉律的英人参政司(今州务大臣)的决定为最终;5.霹雳苏丹将行使英政府认为必要的任何职责。

供奉5万块税金

最后,华人集体向“代表维多利亚女王的海峡殖民地财政司”供奉5万块税金;经营锡矿事业要“和平并遵守法律”,服从“代表女王的海峡殖民地总检察长,及海峡殖民地管辖权内的任何法院”,否则条约立即失效。

往后八十多年,来自北方的劳工基本上以这种“自由”和“和平”的模式大批移民,形成“大马华人”的主体,直到马来亚脱离英人管治。

当然,“默迪卡”独立后,游戏规则也随之改变,演化成如今你我熟悉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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