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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教唆员工伪造文件 狮城“燃油大王”被控

(新加坡15日讯)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强因涉伪造文件意图欺骗,被控上国家法院。

《联合早报》引述警方文告报道,兴隆贸易(Hin Leong Trading)创办人林恩强涉嫌教唆员工伪造文件,证明公司向中国航油(新加坡)提供气油,以便获得一家金融机构发出5600万新元(约1.71亿令吉)的贸易融资。

控状显示,78岁的林恩强在今年3月19日或更早之前,教唆职员陈杰仁(音译)伪造文件,以证明兴隆贸易向中国航油(新加坡)提供104万9215桶气油。

兴隆贸易欠债162亿

一旦罪成,每项教唆伪造文件欺骗罪名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及罚款。案展9月25日过堂,林恩强目前以300万新元(约918万令吉)保释在外。

林恩强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公司拥有130艘大小不一的油轮,业务涉及石油贸易,码头和仓储、燃油供应和润滑油制造等,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

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引起的油价暴跌和燃料需求骤降所致,兴隆贸易财务状况迅速恶化,累积欠了23家银行约38.5亿美元(161.7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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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永久居民涉洗钱未被捕 警称未接中国捉人要求

(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没有逮捕中国籍新加坡永久居民闫振兴(音译),是因为中国当局没有要求新加坡这样做。

闫振兴(40多岁)遭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他在2日与家人从新加坡坐船到峇淡岛度假,在渡轮码头遭印尼移民局扣留。

印尼移民监督和执法局局长尤尔迪5日在记者会上说,闫振兴因为涉及中国网络赌博犯罪团伙约1800万美元(约
7959.7万令吉)的洗钱活动,遭中国政府通缉。

尤尔迪补充说,印尼当局是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才采取行动逮捕他,将把他移交给在雅加达的国际刑警组织。

新加坡警方和移民与关卡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当局知道国际刑警组织对闫振兴发出红色通缉令。不过,根据新加坡法律,该红色通缉令“并不赋予警方逮捕被外国司法管辖区通缉的逃犯的权力”。

“警方只能根据符合法律要求的条件捉人,但是中国当局没向我们要求协助。”

当局补充说,闫振兴获得永久居民身分时,国际刑警组织尚未向他发出红色通缉令。

彭博社查询发现,闫振兴自2015年以来拥有一家公司Raising,经营电子零部件批发和承包装修,曾在中国广东省和菲律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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