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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勿土地局发通告 政府地建水果档拆

(劳勿20日讯)劳勿土地局发出通告,所有在政府土地上建设的水果档或是收购档,也必须在30天内清场!

随着本月24日劳勿非法榴梿芭必须“易主”(州政府交由财团接管),如今,在州政府土地上营运的榴梿收购档及水果档,也必须在30天内拆除档口。

由劳勿土地局志期于8月14日的“粉红通告”,于近日派发给涉及的收购档。

通告说,事主是在未经州政府同意下,在政府的土地上设了有关档口,因而触犯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1)条文。

在该条法令下,被提控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当局不准备对相关人士采取法令行动,但事主必须在通知信发出的30天内,必须拆除档口以清空有关范围。否则,执法单位有权力根据426A(1)条文进行摧毁或拆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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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前朝批准 土地局无从抵抗
神秘建筑水果档侵占政府地

沙鲁丁(左起)、卡立沙末及诺希山展示该神秘建筑物的豪华外观。六层楼建筑物设计独特,内容装潢如六星级酒店,据了解是办公楼。

(吉隆坡16日讯)美丹燕美六层楼神秘建筑物及水果档侵占政府地,业主受促两星期内现身解决,否则联邦直辖区部及吉隆坡市政厅将在地主的要求下,拆除违建建筑物。

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针对这座神秘建筑物于今午召开记者会时强调,该建筑物及水果档是分别建在土地与矿物局的568地段及716地段上,两地段总面积约900平方尺。



“建筑物业者在2015年3月向土地与矿物局申请租用地段长达8年建两层楼建筑物,惟当局并没有同意。”

他说,前朝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却在同年12月指示隆市政厅前经济策划及发展组主任立即处理此申请,并在2016年6月发出建设两层楼餐馆的发展准令给申请人。

“2016年9月,一站式中心批准发展为6层建筑物,建筑物也从两层变成六层及开始施工,并在去年2月9日取得土木工程师发出的完工证。”

将向反贪会举报

他说,该位于美丹燕美的六层楼建筑屋是内部如同六星级酒店设计的办公楼,对面路的豪华水果档每月租金为1万6000令吉;而建筑物拥有人是本地人。



“土地局虽不曾批准及知情,但在前朝政府的领导下,无能为力。”

卡立沙末将针对此事,本周内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举报,要求彻查涉及此项发展的所有人,包括时任部长、市长、参与的官员或被指示的官员是否滥权。

出席者包括直区部带部长沙鲁丁和吉隆坡市长拿督诺希山。

询价当地地价,拿督诺希山说,当地每平方尺介于450至500令吉,两地段估计上千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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