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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南君:仅授权用商标 没参与Signature肥肥蟹营运

(吉隆坡3日讯)螃蟹连餐厅Signature肥肥蟹无预警宣布倒闭,持有30%股权的肥肥蟹有限公司董事兼创办人陈南君澄清本身和前者无直接关系,两者所开餐饮店也分别注册不同公司旗下,而且没参与前者的营运。

陈南君因Signature肥肥蟹连锁餐厅倒闭受影响,今日在万宜社青团投诉组主任李文彬和副主任欧伟杰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撇清一切。

他说,他和So Good(全球)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达成协议,同意成立Signature肥肥蟹有限公司,他持该公司30%股,So Good(全球)则持股70%。

他表示授权Signature肥肥蟹餐厅使用肥肥蟹的商标,唯需在商标加上Signature字眼,而签署协议后,So Good(全球)公司提议以众筹方式筹资。

他说因不熟悉这方面的事,所以对此提议有所犹豫,表明只授权他们使用商标,一概不参与他们的营运模式,所以So Good(全球)公司所开的餐饮店分行,都注册在So Good(全球)公司旗下,而非Signature肥肥蟹有限公司。

另外,他强调所创办的肥肥蟹有限公司,在全国共拥有5家肥肥蟹餐饮店,分别由他人继续运营中,但他授权这5家店使用原始的肥肥蟹商标(没有Signature字眼的商标)。

就不实报道报案

陈南君已就Signature肥肥蟹倒闭引起的部分不实报道向警方报案,同时也聘律师处理有关事务。

“如果有任何相关单位,如Signature肥肥蟹投资者、供应商或雇员,觉得本人应该对此事负责,可写信至我所委托的律师楼Gan & Zul,他们将专业处理这些问题。”

两者商标有区别

陈南君的代表律师周欣琪强调,陈南君让So Good(全球)公司使用这个肥肥蟹的商标,但两者的商标依然有所区别,仅其中一个含Signature字眼,而且也不是该公司董事或会员,两者无关系,会透过法律途径索回有关商标。

“如果投资者对这个事情,或是相关人员对你们投资的(事项)有法律谘询,可以向你们所投资的CrowdPlus公司谘询。”

她解释,CrowdPlus是一个股权众筹平台,投资者是透过有关平台向Signature肥肥蟹投资。

皇贡香茶叶供应商代表林庭立

Signature肥肥蟹 拖欠逾万茶叶账

我们向Signature肥肥蟹供应茶叶有3年多了,对方2019年8月至今拖欠了逾2万令吉的呆账,直到餐厅倒闭后收回约8000令吉的茶叶,目前还拖欠约1万4000令吉。

我们在行动管制令前有向他追债,对方就以各种藉口躲避,如老板不在、会计出差等。

后来对方有出示一份承诺信给我们,说明会在10月开始分期付款,但我们当时没有同意,因为信函中阐明不可起诉对方。

结果如今不到10月就已经倒闭了。

光华海产供应商代表卓永发

遭欠逾2万

我们是供应冷冻食品的,在2019年6月开始做他们的生意。

刚开始的付款还是准时的,但到了当年10月开始拖欠了,截至目前欠下2万2000令吉。

我们一直都有上公司讨债,但公司每天都以不同的理由来“应酬”。

我上个月还有去他们的公司,我知道有人在里面,但不管怎麽敲也无人应门,电话、WhatsApp也不接、不回应,非常不负责任。
 
前经理罗小姐

被欠薪资公积金

我被拖欠了两个月薪资和7个月的公积金,总计超过1万令吉。

每个月的薪水单上都有注明扣除了公积金,但我们的公积金户头却是完全零记录。

我们有向政府相关单位申诉,他们表明会在10月召见公司管理层,不料公司却在9月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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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从肥肥蟹认识商标许可/陈行鸿

最近,Signature肥肥蟹 (简称Signature)的停业,掀起满城风雨,伤透了不少投资者和饕客的心。

停业消息传开后,肥肥蟹总店与原创办人急忙澄清与Signature的关系,声称因为不了解后者的营运模式,仅仅授予了商标的使用权,并没有参与对方的运营,如今已经终止了使用权。

虽然我们无法评价谁是谁非,但是不妨借此机会探讨商标授权(Trademark Licensing)是怎么回事。

达至双赢

商标拥有人能授予其它人使用商标的权利,并收取许可费(Licensing Fee)。这是注册商标的另一大好处,一方面商标拥有人能开源,另一方面被许可人(Licensee)也能借力于现有商标的盛名,达至双赢局面。

商标授权的模式众多,其中比较普遍的是以下模式。

●独家许可(Exclusive Licence)

即商标拥有人让被许可人享有商标的独家使用权利,即拥有人不会再委托其他被许可人。有时甚至连商标拥有人也不会使用该商标,将商标使用权完全委托了给被许可人。

●一般许可(General Licence)

商标拥有人能同时委托多位被许可人。

●特许经营(Franchising)

除了商标,原拥有人也授予了经营模式,在运营上为加盟商提供许多支援,同时为了保障品质,也会有许多限制。但是,根据马来西亚1998年特许经营法,特许经营必须先注册,方能开始招揽加盟商运营。

没注册的商标能授权?

理论上还没注册的商标,仍受普通法保护,也可以授权别人使用。

但是名不正则言不顺,一旦遇到侵权,没注册的商标在维权上还是难免处处掣肘,无法有效保护原拥有人和被许可人的权益,因此尽早注册才是上策。

即使授权已注册商标,也不应该草率处理,必须签署合约保障双方。

不少人随便把商标让人使用,认为定期有钱收就好,殊不知2019年商标法令阐明未经书面签字的商标是无效的。

进一步说,即使签署合约,也必须仔细斟酌合约里的条款。

慎防被许可人背地里注册

一些被许可人会背着拥有人私自把商标注册在自己名下,无论善意还是恶意,拥有人都应该在合约里订明被许可人不得这么做。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允许了,也应该为自己保留后路,一旦被许可人违约或是合约终止了,必须把拥有权转让回给拥有人。

商标说到底就是声誉,  拥有人即使没有参与运营,应该在运作或者品质上留有一些管控权。免得被许可人干了不得体的事而 毁坏了商标的名誉,拥有人却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一旦发觉不妥,应该果断的终止合约,甚至采取法律行动。

一般商标许可协议,双方的法律身份地位都是独立于彼此的,因此商标拥有人是不需要为被许可人的行为负责,除非许可合约里有就这一点作另一番阐述。

但如果被许可人有不法行为而商标拥有人也参与其中,那就另当别论了。

话说回来,即使拥有人不需要负责,许可合约一旦签上,双方的命运已在同一条船上。

商标的声誉如果让被许可人毁了,惟拥有人也难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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