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该先增加谁的援助金?/刘永山

首相慕尤丁最近的政策有点诡异。他在8月下旬官访沙巴时表示将会向家庭、妇女与社会发展部“建议”,以便社会福利局每月发放给贫苦人士的援助金能从每月300令吉增加至1000令吉。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随即表示支持此建议,以帮助有经济需要的人民,特别是B40低收群体。

他引述数据说,这一措施将提高政府每年的社会福利开支,从2018年的17亿令吉、逾50万户受惠者,提高至120亿令吉,而受惠者预计会增至100万户。

大家听好,慕尤丁使用的字眼是:“建议”。许多读者在阅读这个新闻的时候,往往遗漏掉这个字眼,以致高兴得太早。不知大家是否察觉,为何首相仅仅建议,而不是宣布落实?慕尤丁既然是行政部门的总管,理应能够在内阁会议上提出这个建议,然后再交由财政部和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待细节敲定后再宣布。这就是为何我说慕尤丁只“建议”而不宣布,做法相当诡异且高度误导民众。

另一个问题是,到底中央政府是否应该为援助金加额?这是个政策问题。

贫穷率数字肯定灌水

从政策上来说,这笔数目肯定需要增加。其实,雪州政府早在2008年就已把家庭贫穷线拉高至1500令吉;当时联邦政府为半岛定下的贫穷线是720令吉,砂拉越为830令吉以及沙巴州960令吉。

这意味着凡是在半岛、砂拉越和沙巴收入低于以上数字的人士一律归类为贫穷。平心而论,不管是720令吉还是960令吉,由这些数字算出来的贫穷率肯定是灌水数字,因为低得离谱。

其实,雪州政府在12年前定下的1500令吉也只能勉强糊口而已;时至如今,如果一家五口的B40家庭在雪隆地区要勉强舒适一些,除了必须是双薪家庭以外,家庭收入更是不能低于4000令吉。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要增加,那么要增加多少?我们不可忽略一点就是,马来西亚不像其他国家一样,因为提供福利援助金的政府机构不只是社会福利局,也不局限于中央政府;各州回教宗教单位也有为回教徒提供援助金的义捐(Zakat);此外,数年前刚刚推行的一马援助金,后来易名为生活援助金也是政府提供社会援助金的一个方式。

因此,如果中央政府打算把援助金提高至1000令吉,也必须考虑受惠者会否从其他渠道获得同样或更多的援助金?如果答案是“是”,那么中央政府必须小心计算。

不能太依赖政府救援

政府发放的福利援助金必须是能够让低收入群体维持最基本和有尊严的生活素质。虽然如此,政府发放的援助金也不能让受惠者长期或过度依赖政府的救援,甚至是以领取政府援助金为荣。能够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这才是正确的数额。

因此,一般政府所提供的援助金只是维持一到两年的时间,以让领取援助金人士能够在这段时间寻找新的收入来源,借此摆脱对政府的依赖。

然而,政府也必须理解,社会上毕竟有一小部分人士是永远无法自供自足,这可能是社会最底阶层的10%或20%,也就是我们常说的B10或B20群体。

在国库不给力的情况下,如果慕尤丁建议把援助金增加至1000令吉,恐怕只能先照顾这个群体的人士。

(作者为雪兰莪万津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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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慕尤丁7滥权及洗钱罪 法庭谕令合并联审

(吉隆坡16日讯)地方法庭今日谕令,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所面对的4项滥用职权及贪污控罪,以及3项洗黑钱控罪合并进行联合审理。

这一决定旨在节省司法资源,同时维护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法官阿祖拉在其口头判决中表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联合审理是可行的,因为相关指控都源自同一系列行为。

“联合审理是为了维护正义。此外,这将节省法庭的时间和资源。”

阿祖拉今日在口头判决中说,依法控方必须首先建立表面证据,然后提供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才能使被告被定罪。

“被告也不会受到损害,因为他将获准尽早提出辩护。”

也是土团党主席的慕尤丁,于2023年3月10日在吉隆坡地庭首次面临6项控罪,其中包括4项滥用职权收贿,总金额高达2亿3250万令吉,以及2项收取非法活动收益的控罪。同年3月13日,他在莎阿南地庭再面对一项涉及5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该案后来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控方指控,慕尤丁利用其担任首相期间的职权,为土团党获取巨额资金,同时涉嫌参与洗黑钱活动。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早在2023年5月提出申请,要求将上述7项控罪合并审理,以便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法官阿祖拉对此表示支持,认为联合审理符合正义原则,并能避免重复审理浪费司法资源。

阿祖拉补充,控方必须依法律程序,先建立表面证据,再提供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才能令被告被定罪。

控方预计将在审理过程中传召30名证人出庭作证,以支持指控。与此同时,慕尤丁的辩护团队,由律师古马拉恩德兰及仄丹代表,强调将积极准备应对控方提出的证据与指控。

法庭已择定2025年2月18日进行案件管理,为正式审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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