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网红夫妇被恐吓案 阿育汉:查是否涉阿窿

(新山8日讯)柔佛州总警长拿督阿育汉指出,警方调查“网红夫妇被恶徒恐吓和敲诈与殃及
另一名网红好友”案时,也将查此案是否涉及大耳窿。

“不然恶徒怎会知道网红夫妻和他们父母的住址?”

他说,警方初步调查,上门骚扰事主的两辆涉案轿车的其中一辆是使用假车牌,
另一辆轿车则是注册在他人名下。

他在记者会时说,警方调查时也查获一个手机号码,该号码是在新加坡注册。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36(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住屋)条文,展
开调查工作,一旦掌握嫌犯身分,即会展开逮捕行动。

网红夫妇梁明耀(Jeff)和韵迪拉(Inthira)的公司,上月28日遭人泼漆,其中
韵迪拉姐姐停在单位内的轿车被泼漆及车后镜遭砸破。之后恶徒于10月2日发送
短讯,恫言要杀梁明耀的母亲。

恶徒声称梁明耀母亲担保一笔款项,无力偿还,尚剩6万3000新元(约18万900
0令吉)债务,每月需偿还7500令吉(约2万2500令吉)。此外,网红夫妇的好
友李铭鸿(Tomato)也声称受牵连,住家遭到恶徒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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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闯屋恐吓前生意伙伴 拿督商人认罪罚款5500

(加央5日讯)一名拿督级商人因与前生意伙伴在商业合作上产生争执,擅自闯入对方住家并进行恐吓,今日在法庭上承认罪行,并被判处罚款5500令吉。

现年63岁的被告奥斯曼,今日在妻子和子女陪同下,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控罪。

首控状指奥斯曼于去年8月29日晚上10时23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亚娄督京巷的民宅,触犯刑事法典第447条文(非法入侵建筑物)。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奥斯曼对此罪名认罪,法庭判处他罚款2000令吉,或选择监禁6个月代替。

次控状指控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以恐吓语言威胁屋主,违反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奥斯曼对此项指控也认罪。

辩方律师阿兹拉代表被告请求轻判,指奥斯曼为初犯,且已认罪,节省了审讯时间。同时,他患有哮喘和经络疾病,且需负担妻子与四名子女的生活开销,恳请法官给予宽大处理。

推事安娜罗莎娜判处奥斯曼在次项控状上缴付3500令吉罚款,或选择监禁8个月代替。奥斯曼随后依法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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