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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专柜女职员确诊 禁自行试用化妆品

(吉隆坡9日讯)随着购物广场出现美妆专柜女职员确诊病例后,国家安全理事会今日发布“化妆品、保养品和香水试用品”标准作业程序(SOP),限制民众不可自行试用保养品、化妆品和香水。

SOP规定,只有在美容顾问或职员的谘询服务下,民众才可试用相关产品。

有关涂抹工具只可用一次,就必须更换,不能重复使用,即使是同一名顾客。

美容顾问或职员在为顾客提供产品试用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美容顾问在触碰顾客时,也必须戴上手套。

SOP也限定,禁止为小孩进行美容谘询,60岁及以下的人士则获准进行。”

SOP指出,此标准作业程序涵盖洁面产品、卸妆品、爽肤水、面膜、精华和精油、保湿产品、眼部产品、防晒产品、香水、BB霜和CC霜、粉底、遮瑕液、蜜粉、晒红、睫毛膏、唇膏、修容粉、眼线和眼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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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化妆品空盒放原位 母女被扣查

(梳邦再也10日讯)拥有8项前科的母亲,携带仍在上学的16岁女儿到连锁药妆店行窃,偷走总值约420令吉的5个化妆品后,将空盒放回原位,试图制造假象。

此事于本月12日下午6时许,在武吉蒲种某知名连锁药妆店分行被揭发。

梳邦再也警区主任旺阿兹兰发文告指出,警方接获该分行的女经理投报,指货架上放置的5件化妆品被偷,损失金额约420令吉。

无业母有8项前科

他说,该女经理调阅闭路电视画面时,发现2名本地女子假装在挑选商品,结果趁无人注意时,打开化妆品的盒子并取走化妆品,然后放入购物袋,再将空盒放回货架上,全程没有付款便离去。

他说,警方于今日凌晨1时许,逮捕38岁的妇女(无业)和其16岁的女儿(中学生),调查发现,妇女拥有8项犯罪和毒品案前科,尿检结果显示她曾吸毒,其女儿则没有前科,也没有吸毒。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条文和刑事法典380(建筑物内偷窃)条文调查此案,并延扣2人至明日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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