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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纳吉支票未通报案 沙礼尔放弃呈陈情书

(吉隆坡15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沙礼尔涉嫌收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100万令吉,却未向内陆税收局通报案有新进展,沙礼尔已打消拟议向地庭提呈陈情书的念头。

“丹斯里沙礼尔决定不提呈陈情书,因为他想要通过法庭审讯为自己讨回清白。”

沙礼尔的律师沙鲁今天通过WhatsApp通讯应用程式回复马新社有关提呈陈情书进展的询问。

5月21日的审讯当天,沙鲁在庭外告诉记者,其当事人将提呈陈情书,而他们会先研究相关文件,再商议提出陈情书的申请。

此外,沙鲁说,辩方已申请将此案转移到高庭审理,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于10月30日聆审这项申请。

“我们已于8月17日提出上述申请,原订于10月8日由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聆讯,但由于本案的主要律师因新冠病毒疫情隔离而延后。”

另外,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莫哈末阿里夫副检察司说,控方将会对辩方的申请提出反对。

地庭法官阿祖拉原订于10月12日至15日期间聆审此案,但由于主要律师在隔离中,因而展延至11月9日至12日以及12月3日;控方将申请传召9名证人。

现年71岁的沙礼尔被控涉嫌洗黑钱,在2013估税年所得税报税表没有如实申报所得,即没有申报接获纳吉开出志期11月27日的100万令吉大马回教银行支票。

该支票于2013年11月28日汇入沙礼尔的大众回教银行户口。

他因而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遗漏或少报收入)。

沙礼尔被控直接涉及一项非法活动收益,他被控于2014年4月25日在位于端姑阿都哈林路的税收局分局犯下罪行。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一旦罪成,最高刑罚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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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纳吉居家服刑谕令属实 魏家祥:马华必遵守

(吉隆坡15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涉及国家元首的谕令,那么马华必定会遵守。

他也表示,无论是否同意元首谕令,国人都必须遵守并落实谕令内容。

“我们是否支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或者我们对他本人的看法也无关紧要。这是元首根据宪法行使的特赦权和皇家谕令,必须予以尊重。”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林立迎今日稍早前要求他说明马华在纳吉居家服刑一事上的立场,重申公众对元首的谕令内容有知情权,政府行政必须透明地将此事公之于众。

“只需简单的‘是’或’否’就足够了,而不是近乎一年的闪烁其词。或者说,透明度已经不再属于这个政府的优先事项了吗?”

同时,魏家祥也要求行动党表明立场,若该谕令附录真的存在,行动党是否会退出团结政府以示抗议,抑或是会为了执政权力而继续找其他借口。

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附录确实存在,那么政府就不能够隐瞒或拖延实行,否则将等同于公然蔑视联邦宪法。

“法院已经(针对纳吉)做出判决并判处刑罚,但赦免或减刑的权力完全属于元首。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力领域,林立迎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魏家祥还说,如果政府认为前任元首做出错误决定,就应该向彭亨州苏丹反映;若行动党认为元首不应该对赦免有最终决定权,他们应该在国会议会厅提出修宪动议,限制或取消元首的特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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