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慕尤丁欲颁紧急状态 前总检长轰图保相位自私

(吉隆坡24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打破沉默,直指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意图颁布紧急状态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捍卫其首相权位。

他说,慕尤丁害怕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下个月提呈的明年度财政预算案无法通过,进而造成其国盟政府失去国会下议院的信任。

他说,若出现这种情况,慕尤丁必须辞职。

汤米托马斯今日在新闻网站“当今大马”撰文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并提醒慕尤丁:“如果你在没有经过大马人民通过选举的情况下上台,同样的命运等待着你。”

“你无法阻止他人模仿你的手法以保政权。总结所谓的紧急情况,在宪法上是太自私了,首相寻求采取紧急措施,只为了留在(首相)办公室,他的私人利益与公共职责相抵触。”

汤米托马斯表示,尽管政府要以冠病危机为由宣布紧急状态,但大家没有被糊弄。

今年3月辞职的他指自己这些日子以来,严格遵守作为前公职人员,对政府制定政策和决定的优缺点做评论并不恰当。

不过,他在昨晚获知慕尤丁觐见国家元首后,心情沉重,认为有必要对慕尤丁拟颁布紧急状态的合法性发表看法。

对国家及公民负面影响大

汤米托马斯说,根据宪法第150条款,宣布紧急状态会对国家政治以及公民行使自由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不可仓促宣布。

“根据宪法第150(1)条款,如果国家元首赞同一项重大紧急状态正在发生,并导致国家安全、经济生活或公众安宁构成威胁,那么国家元首可以颁布紧急状态。”

“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国家,国家元首可根据首相建议行事(第150条款)。因此,真正的决策者是首相,但国家元首有酌情权。换句话说,不是每一次国家元首都需同意首相的建议,他也可以征询统治者会议的建议。”

没足够合理法律依据

汤米托马斯认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法律依据来支持马来西亚现在存在“严重紧急情况”。

“自今年一月以来,冠病就在我们周遭,相较于其他国家的表现,政府告知人民如何有效遏制疫情蔓延,马来西亚在控制冠病疫情表现良好。”

“但是,同一个政府不能在一夜之间称冠病‘威胁’加剧,以至于我们有‘紧急情况’。尽管沙巴疫情严峻,但不代表需宣布国家紧急状态。”

汤米托马斯说,“第150(1)条款阐明有3种情况可导致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安全、经济生活或公共秩序受威胁。

首相不可能辩称,马来西亚的安全情况是否会因他续任而受到影响。”

“同样,公共安宁也是。剩下“经济生活”,此先决条件不适用。需注意“卫生”不是基础。这不足为奇。”

他说,几个世纪以来,各国都受到鼠疫、肺结核、西班牙流感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影响。但是,他们没有理由宣布紧急状态,而可以根据该国的普通法律采取足够的公共卫生措施来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今天马来西亚要宣布紧急状态并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这会是违宪的。”

图令国会冻结

汤米托马斯也说,讽刺的是,首相与财长希望国会冻结,财政预算案可以通过行政权力来执行,这将再次违宪。

在他看来,宣布紧急状态不会达到预期的结果,国会会议应如期在11月初召开。

他表示,有人希望作为前银行家的财长向首相说明宣布紧急状态对经济造成的严重后果,包括大马的评级会下调、借贷成本将变得更加昂贵或困难,股市将暴跌,令吉将下滑,打击商家的信心,而这一切是为了保住一人的职位。

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汤米托马斯要求首相撤回选择,“问题(政治动荡)是由222名国会议员造成,解决方案就在他们手中。”

“如果这意味着首相及其政治对手必须在下周花时间进行谈判,以组织真正团结的政府,那么他们必须有协商和妥协的精神。”

汤米托马斯在最后不忘表明,马来西亚人民对当前的局势绝对感到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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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对选绩负责由此做起/胡逸山博士

国盟当下“名义”上是由丹斯里慕尤丁领军,而由他领导,席次只及伊斯兰党约一半的土著团结党,却出任国盟多个受委高职。不久前,慕尤丁委任自己土团党的拿督斯里阿茲敏出任总秘书后,伊斯兰党副主席拿督斯里阿末山苏里博士辞去国盟总财政一职,被各界看成是伊党欲向慕尤丁以及土团党“摊牌”的前奏。

的确,客观来说,慕尤丁如此的“名不正言不顺”的领导国盟,长远下去,对国盟的政治前途而言实在不是办法。譬如照常理来说,既然他身为最大反对党联盟的主席,他自然应该出任国会反对党领袖,领军国盟一众议员在国会里与政府针锋相对,一较长短。

但不知是慕尤丁自认力有不逮,还是出于其党内权力平衡的需要,竟然由土团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来出任。伊党理论上是也同意如此“别扭”的反对党领袖安排,但也一定觉得不是滋味。试想,慕尤丁坚持霸着国盟主席权位,但在需要冲锋陷阵的角色上,却又委派一名党内下属来出任,如果是这样,那倒不如由伊党领袖来出任国盟主席以至反对党领袖,那不更为干净利落?

由此其实可衍生开来讨论本地政坛上一些传承已久的政治伦理需要一定程度改革的必要性。在一般的现代真正民主化的国家里,政党与政党的领袖是没有太强的政治“粘性”的,因为政党只被视为(但未必完全是)志同道合的政治同志们,为求更有效地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而共同使用的政治载体或工具而已。

但若政客“司机”我行我素,自抄小路来个弯道超车,结果却是把政党载具开到“荷兰”去,欲速而不达目的地(如未能在选举里赢取政权),那么这名作为“司机”的领袖,理应鞠躬下台,由同载具的政客推举另一位“司机”出来掌舵。

如今年年中,英国保守党在大选中狂败,时任英国首相苏纳克便立时辞去党魁一职,启动了新一轮的党选。而历任的保守党与工党的领袖也是如此的轮换。而美国的政党更胜一筹,可说几乎是没有真正的党中央领导层的,共和党与民主党的所谓主席相似于本地政党或社团的执行秘书而已。

平心而论,这种“领军败选即自觉下台”的政治伦理,在本地其实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如在2008年大选后,国阵虽未败选,但却失去了占据多年的可修宪的三分之二国会议席优势。时任首相敦阿都拉不久后也就自觉辞去首相及国阵和巫统党主席职位,由副首相兼署理主席拿督斯里纳吉顶上。而2018年国阵在大选里首次失败倒台,纳吉也从善如流地辞去巫统兼国阵主席,由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暂代。

政党轮替司空见惯

但在那之前,本地反对党一方,因为长期地被无情地政治打压,没有机会有着正常的政党轮替,所以也很难在每次几乎毫无例外地败选后就更换党领袖。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总不能预期当时的反对党每4至5年在大选里必败一次,而每回败选后就都换新的反对党领袖,周而复始如此。但当下国内已然更大程度的民主化,政党轮替已然司空见惯,那么也是时候实施党领袖的选绩负责制,如领军败选后即辞(党)职归故里。而这由政治身段向来柔软的慕尤丁做起,可谓“实至名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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