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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寻求法庭鉴定 元首是否具不受約束酌情权

(吉隆坡30日讯)一名执业律师寻求法庭鉴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是否有不受約束的酌情权,能够不接受首相的劝谏,包括颁布紧急状态。

律师依斯干达嘉法(53岁)通过R.肯哈达栏律师楼入禀申请,并列马来西亚政府为仅有的答辩人。

theedgemarkets.com报道,指起诉人要求法庭鉴定以下牵涉宪法和公众利益的问题:
●联邦宪法40及150条款的真实结构下,元首陛下是否有不受约束的酌情权,尽管在首相或联邦内阁劝谏下,却不宣布紧急状态
●考虑到第4条款(1),通过514号法案(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修订150条款,以增添第(8)及(9)节,是否违反了宪法的基本架构

起诉人支持原诉状的宣誓书中指出,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于本月23日劝谏陛下颁布紧急状态,不过两天后召开的马来统治者会议议决无此必要。

他指陛下的决定引起了两道问题,并强调这是一宗关乎公众利益的官司,以维护法治和捍卫宪法。

“因此我寻求法庭来鉴定上述两道问题。”

另一方面,依斯干达嘉法在发给媒体的文告中指出,他采取法律行动是为了确保担任首相的任何人提呈法案以得到陛下御准时,不会面对问题。

他指出,虽然法案无法得到陛下的御准,还是会在60天后生效,但这已对首相执行任务带来麻烦。

“所以元首陛下行使权力必须谨慎,陛下是联邦宪法监护人,不属行政权的一部分。

“法庭应该鉴定有关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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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元首御旨与警总长劝告 巫统取消声援纳吉集会

(吉隆坡3日讯)为了遵守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的御旨,以及听取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劝告,巫统喊停原定在周一举行的“声援纳吉集会”!

巫统总秘书阿斯拉夫今晚发文告,做出这项宣布。

国家王宫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在《联邦宪法》第42(1)条文与(2)条文下,任何在布城、吉隆坡、纳闽犯下的罪行,国家元首皆有权给予特赦、缓刑、减刑的处理。

“国家元首还有权对法庭判处的任何刑罚,给予特赦、缓刑、减刑处理。”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之后时发声明,呼吁民众尊重国家元首依据联邦宪法第42(1)和(2)条文所赋予的特赦权力。

“联邦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寻求特赦的请求必须通过特赦委员会提交,而不是通过集会或其他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途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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