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

跟养父赌气 搭上五旬妇 少年染性病惨痛教训

(胡志明市6日讯)越南姓范的少年(15岁)因和养父吵架,赌气上了旅馆老板娘的车,被带到汽车旅馆侵犯2次,因此染上性病,痛不欲生。

据越南媒体报道,胡志明市的姓范少年父母双亡,很小就成了孤儿,常在市场游荡、乞讨食物;附近的餐厅老板见状,觉得他很可怜,因此收养他,让他上学。

某天,范男放下客人的汽车去吃饭,养父气得当街跟他吵起来。49岁的旅馆老板娘上前劝架。随后范男上了老板娘的车,失联一个星期后,养父才找到他。

范男哭着表示,在这期间,除了在旅馆兼职打工,还被她侵犯2次。他之后发现下体疼痛肿大,不断流脓出血,诊断感染尿道炎、睾丸炎、副睾丸炎。

范男经过治疗后病愈,但却罹患忧郁症,多次企图轻生。

范男没有证据,因此不能提出诉讼。这起事件发生于2015年,近日再度被翻出,劝戒年轻人小心。

反应

 

要闻

被控性侵拥色情视频 少年判进感化院3年

(峇株巴辖24日讯)17岁少年被控62项非肢体性侵及1项拥有色情视频罪名,被判即日起送入马六甲亨利葛尼感化院(Sekolah Henry Gurney)三 年。

承审推事苏海拉是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91(1)(f)条文做出此宣判,基于被告仍是少年,因此判他进入感化院。下判前,推事苏海拉希望被告能借此刑罚改过自新。

被告在四加亭一所国中就读,根据第1至第62项控状,被告于2023年12月至今年11月上午10时至晚上11时之间,分别在峇株巴辖、居銮、东甲等进行,地点包括学校、祈祷室厕所及受害者家里等,对7名年龄介于13岁至17岁的低年级男学生进行非肢体性侵,即要求受害者向他裸露身体。

被告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5(a)(ii)条文,每项控状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高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第63项控状则触犯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10条文,被告于11月11日凌晨2时30分,在一间住家被发现手提电脑内有儿童色情视频。一旦罪成可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会要求受害者做出不雅动作,并要求受害者录下视频,再把视频发送给被告。有些受害者甚至被要求重复做不雅动作长达12次,若受害者拒绝这么做,被告会威胁受害者付款或恫言将把不雅视频散播出去。

父母每月须探视一次

受害者虽向校方投诉,但校方未采取任何行动。

另外,推事也谕令被告父母必须每个月探视被告一次,同时指示被告在完成三年感化期后,须接受警方监控一年,并须定时到警局报到。

本案主控官是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则由莫哈末拉萨律师代表。

较早时,峇株巴辖福利局官员希拉诺艾斯玛瓦蒂在庭上提呈道德报告时,建议将被告送入少年感化院。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