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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拍警执勤非罪行” 人权律师2组织声援黄彦铬

(八打灵再也8日讯)消除拘留期间死亡和虐待行为组织(EDICT)、人权律师茜蒂卡欣及捍卫自由律师团异口同声谴责警方逮捕学运分子黄彦铬之举,并强调公众拍下警方执勤过程,并不是一项罪行。

茜蒂卡欣炮轰警方滥权及恐吓人民,并要求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严正看待此事。

她强调,黄彦铬录制警方突袭行动并没有错,也不是一项罪行:“黄彦铬只是社运分子,不是罪犯。”

茜蒂卡欣在面簿发布视频说,她昨天得知黄彦铭被捕后,曾到警局支援,结果看见后者在录供时被上手铐。她也说,大马并无法律说明,公众不能拍下警方执勤的过程,因此她认为警察的行为已是一种恐吓。

EDICT也发文告,质问警方若没犯错,为何要担心公众拍下视频?

捍卫自由律师团协调员再益马烈则透过文告指出,警方不能随意援引刑事法典186条文,逮捕录制警方执勤过程的人士,因宪法并没阐明录下警方工作是违法的。

他认为,警方需提出充分理由,证明黄彦铬阻碍警方调查工作。

黄彦铬被指控于昨日在警方前往马大新青年主席叶纹清住家展开搜查时,因以直播方式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遭当场逮捕。他今早获得警方口头保释,结束了超过10小时的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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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借鉴海外相关法律 研究设人权法庭

(吉隆坡11日讯)首相署副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古拉说,政府正研究设立仲裁庭或专门法庭,处理侵犯人权的问题。

他说,随着首相署、人权委员会、律师公会、总检察署和联邦法院主簿署在上个月21日展开初步讨论后,政府正初步研究设立上述法庭的概念。

他说,上述工作包括研究海外国家如印尼、印度和加拿大所采用的相关法律,以及人权法庭的权力。

“展望未来,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将与当局继续研究这项建议,包括鉴定可执行的法律框架,以及法庭可行使的权力。”

他今日在国会上议院,代表部门总结2025年供应法案政策阶段的辩论时,这么说。

另外,参与辩论的上议员提到特别是在高庭与地庭出现审讯延误的问题,古拉说,这是因为法官不足所致。

“据我所知,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庭明年会有许多法官退休,这方面的问题也已告知司法擢升委员会,以便能加紧处理,我也将尽快向首相提出此事,以便找到最终的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交通部长陆兆福代表部门总结时也提到,马来西亚铁路衔接公司(MRL)将加速与东海岸铁路计划的永久排水系统,以及额外的水流渠道,以确保临近地区不会再发生水灾。

他说,该部已采取积极的措施,包括提供人员和机械设备如挖掘机,以便在发生水灾的地区进行清理与维修工作。

“东铁方面则致力继续与地方政府合作,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并按计划完成造福全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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