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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罪扣黄彦铬 董教总:警方执法过当

(吉隆坡8日讯)董教总认为警方日前调查马大新青年案时,涉嫌滥用刑事法典的妨碍公务罪拘捕该会前主席黄彦铬,并认为这形同执法过当,妨害人身自由。

董教总也促请马大当局主动与学生沟通对话,聆听不同的意见。

董教总今日发联合文告指出,警方不应采取高压手段,逼使学生就范噤声。 

“警方在本月7日搜索马大新青年主席叶纹清住所时,现场人士配合警察依法执行勤务。黄彦铬对执行公务中的警察录影蒐证,这是人民监督执法手段之一,并未构成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如此行使权利,竟然被扣以‘妨碍公务’,无疑有执法过当之虞。”

学生关怀政治应受鼓励

文告指当务之急,不只显示警政改革的迫切性,政府有必要重新提呈“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 

董教总也说,大学生关怀政治时事、批判社会现象、发挥公民论政的角色,理应受到鼓励;在这过程中,应允许学生有犯错的空间,而非一味打压异议,违背大学探索真理、追求学术与言论自由的崇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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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铬撤案申请遭驳回 推事择定626审妨碍执法案

(八打灵再也31日讯)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要求撤销妨碍警方执法案的申请,今日遭到推事庭驳回。

推事沙里尔安努亚宣布裁决后,也择定6月26日及27日上午11时审理这起案件。

“推事庭详细研究申请方与答辩方(控方)的宣誓书并听取双方陈述后,决定驳回该申请。”

黄彦铬在庭外向记者提出,对今日的裁决表示失望,并考虑就这起案件提出民事诉讼,起诉政府与警方。

“在与律师团队讨论的时候,我们相当有信心可以成功撤销控状,因为控方是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提控我违反警察执法。甚至说,这个提控是不应该存在的。”

他表示,此案与他在马大毕业典礼上举牌抗议的案件相比,来得更为重要,因为此案关乎民众是否有权在警方执法时拍摄,以保护自身安全。

黄彦铬代表律师是沙斯德温、张嘉恩、廖品淳及陈月慧;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阿斯玛占里。

黄彦铬被控在4年前,在警察到八打灵再也的一间住家搜查时,阻碍警方的执法工作。

黄彦铬2020年在推事庭面对上述控状,对于李罗伯特助理警监对他作出阻碍警察办公的指控,他否认有罪。

他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188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不超过一个月监禁、最高4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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