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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伟:火箭擅于安抚华社 巫统难说服马来社会

报道:黄清琴

(怡保7日讯)时事评论员许国伟指出,巫统与希盟,尤其是行动党合作组织霹雳州新政府所面对的一项重大考验,是该如何各自争取马来社会与华社的支持,不过行动党的宣传部门在这方面有足够的经验,相比下巫统反而更为难。

他说,行动党会知道怎样去为该党的任何艰难合作,做好宣传工作。

他指出,过去也有先例,如该党曾经因为和伊斯兰党、以及跟敦马哈迪医生合作,引起支持者的不滿与非议,惟当成定局后,多数支持者最终仍然愿意支持行动党。

“况且之前安华在提出跟巫统合作时,也替行动党先试了水温,即希盟要跟巫统合作时,应如何进行宣传工作。”

行动党寻机进马来区

许国伟接受《南洋商报》访问,谈及近日火热的巫统与希盟合作课题时说,对希盟尤其行动党而言,跟巫统合作是评估过得失之后的策略,短期而言是进入体制掌握政权,长期而言则可让巫统无法再妖魔化行动党,还能借机分裂巫统,从而让行动党重新找到进入马來区的良机。

“这一切,都奠基在支持者、华社仍然愿意大力支持行动党与希盟的前提下。

巫统不冷不热试水温

“相对而言,巫统要承受的心理压力就较大,毕竟他们跟伊党合作,跟土团合作,以及传闻要跟安华合作,党內都有不同声音。一旦要跟希盟尤其和行动党合作,相信反弹会更大。”

他认为,巫统的态度会不冷不热,一方面先试看基层反应,另一方面测试伊党和土团的反应,跟希盟合作就当成是备胎计划。

“对巫统而言,他们最希望争取到的合作对象,公正党是首选,因为曾经谈及的巫统跟安华合作,已有了基础。”

他说,巫统要用行动党,也要防行动党,因此是否能真正合作,胥视行动党能让巫统有多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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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重典只是第一步/许国伟

俗话说,治乱世用重典。那么,治霸凌用重典,有效吗?政府在国会提呈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來应对任何形式霸凌行为,包括网络霸凌。

这次修正案有两个重点。第一个是加重霸凌的刑罚,即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导致受害人试图自杀或自杀,加害者的刑罚可达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霸凌恶行,但不是全部。

电影或电视剧中,有着不少校园霸凌、职场霸凌和网络霸凌的片段。別以为这只是剧情,现实中的霸凌也是如此,甚至更严重。

为什么影视中霸凌別人的校霸或者霸总,能一脸恃无恐?因为,他们有特权。

这些特权都跟他们本身或家族,拥有的身分地位财富权力有关。

所以,他们不担心霸凌別人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怕受害者报警或控诉。

因为他们知道,背后的势力都能替自己摆平;就算报案也能吃案,就算诉讼也能无罪。

所以,修法加重霸凌的惩罚,只是第一步,让霸凌的代价变大,让施暴者需掂量掂量。

但是,如果司法和检控不加力,甚至不公道,施暴者依然有特权能逍遙法外……

修法,也只是修了个寂寞。第二个是新增条文,立意虽好可有个Bug。

法案新增的第507E条文,规定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发布、传播或公开他人身分信息,意图引起对方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的行为均属犯罪。

这段法律字眼挺拗口,说白了就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世界一大杀器,一旦遭到肉搜爆出个资,随即而來各种骚扰和威胁甚至是网络公审,都会把人逼得线上线下无处可逃。

新增条文或存在Bug

这新增条文虽然是要减少和遏止人肉搜索带來的问题,但可能存在个Bug。

假设,有权有势的A恶意霸凌B。虽然B报案了但案子被A利用特权压下,刚好C拍到过程就把录影/照片放上网,引起关注。

最终在舆论压力下,警方调查A的霸凌行为;但是A反过來指责C发布传播公开他的身分信息,引起他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

结果C也遭扣留调查。当然,这纯粹只是假设,现实未必真会发生。

就像电影《第廿条》的经典台词说的: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用重典治霸凌,也该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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