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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安南百万收贿案 高庭拒采纳蔡景康收据

(吉隆坡25日讯)承审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案件的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指出,由于他认为控方证人丹斯里蔡景康针对据称是由巫统发出的200万令吉收据的证词偏袒被告,因此他决定不采纳有关涉及收据的证词。

网媒“今日自由大马”引述该案书面判词称,莫哈末再尼指蔡景康身为控方证人,却在接受辩方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交叉盘问时,从本身的皮夹中取出据称是(巫统)正式收据的收据。

“这(举动)令控方感到惊讶,因为他们显然不知道有这样的收据。”

莫哈末再尼说,经过检查后,该在2016发出的收据不只看起来像是新的收据,其日期更与有关收据簿之前及之后发出的收据日期顺序不符。

法官指出,单是收据本身不足以成为不可辩驳的证明,即证明200万令吉属于政治捐款。

莫哈末再尼也提及,即使蔡景康是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在完成调查后才发现有关收据,他还是认为蔡景康应告知反贪会。

莫哈末再尼于本月21日宣判东姑安南被控收贿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处12个月监禁和罚款200万令吉。东姑安南较后已针对有关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该公司创办人兼集团主席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支票之后被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

控状指出,东姑安南在收取和存入支票时,清楚知道Aset Kayamas和本身的公务有关系。

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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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王子娶东姑安南女儿 24日起王宫举行婚礼

(关丹7日讯)彭亨王室传喜讯!彭亨州王子东姑阿里夫本达哈拉东姑莫哈末依斯甘达将于本月24、25和27日在彭亨关丹阿都阿兹王宫举行婚礼,迎娶未婚妻东姑纳塔沙。

这一喜讯通过彭亨王室今日在官方脸书上发布,准新娘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的女儿。

根据脸书贴文,彭亨苏丹阿都拉和苏丹后东姑阿兹莎阿米娜于昨日(6日)前往吉隆坡大使花园,出席了新人洒水仪式、双方家人见面仪式,以及传统的米多达雷尼仪式。

出席的嘉宾还包括彭亨王储东姑哈山纳、东姑阿米尔纳西以及王子妃东姑苏莱亚雅富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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