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管控令期间不准登山 槟植物园照常开放

(槟城14日讯)植物园照常开放运动,但登山活动一律不获准。

媒体今早前往植物园了解情况,发现槟城植物园照常开放,不少晨运客来做运动。

根据植物园保安人员透露,今早7时开放后,陆续有晨运客前来晨运,截至上午8时,已有将近300人进出植物园。

至于登山活动则不获允许,植物园入口处有通告阐明,登山活动自本月13日(周三)至26日(周二)皆不允许进行。

五号山入口处也已被封起来,并贴有通告,据驻守在该处的保安员透露,今早也有不少登山客特地前来,但在看到通告后,便自行离开。

植物园限制同一时间内,只可有250人进入,同时也附有通告,阐明行动管控令(MCO)期间不可登山。

保安人员向民众叮嘱只可从一个方向走去,且须保持人身距离。据观察,不少登山客对于无法登山一事并不知情,因此还是备齐装备前来准备登山。

在行动管制令2.0期间,植物园于上午7时开放至晚上7时,让民众前来运动,并限制同一时间内只允许250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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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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