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

逾期逗留非法经商 4巴籍男女被扣查

(芙蓉30日讯)逾期逗留及非法在我国经商,4名巴基斯坦籍男女及小童,被森美兰州移民局扣查。

森州移民局官员于昨日早上9时15分至下午1时,在利民济及淡边的5间商店展开取缔行动,并扣留年龄1至27岁的1名巴基斯坦籍男子、1名巴基斯坦籍女子,以及2名巴基斯坦籍女童协助调查。

5间商店分别为家具店及服装店。

森州移民局局长陈爱强说,被扣留的4人因没合法准证,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155法令)第6(1)(c)条文,以及15(1)(c)逾期逗留条文。

他说,4人已被带返淡边卫生署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随后将被带到冷京外劳扣留营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他说,该局也发出一张通告予其中一间商店负责人,即22岁的本地男子,要该男子到移民局协助调查。

另一方面,陈爱强也呼吁民众继续提供情报予该局,以采取行动对付非法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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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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