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男童溺毙水桶案 母亲继父再延扣7天

(马六甲5日讯)7岁男童疑遭亲生母亲及继父虐待而溺死水桶案,小死者母亲及继父再被延扣七天。

担任罗里司机的男嫌犯(38岁)及家庭主妇的女嫌犯(32岁),于今早被带上爱极乐法庭。

警方于1月30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向法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安努亚申请延长扣留令七天,今日扣留令到期,警方再度将嫌犯带上法庭,同样获得七天延扣至12日,以在谋杀角度下继续调查。

此外,甲州总警长拿督阿都马吉昨日证实,嫌犯曾于去年9月8日被控殴打妻子(即小死者生母),当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500令吉保释。

此案的小死者祖拜迪阿米尔(7岁),是于今年1月29日下午4时左右,在甲市古鲁蒙再也花园被发现溺死在水桶。

警方于当天接到小死者继父(38岁)的报案,指小死者疑溺毙在约两尺高的水桶内,因而展开调查。

科学鉴证组员展开调查时,发现小死者身上多处有伤痕及瘀伤,怀疑生前遭虐待,当场逮捕小死者的亲生母亲和继父,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调查。

反应

 

要闻

赵明福家属与枉死者家属 吁立法禁止执法员施虐

(吉隆坡9日讯)赵明福家属和拘留期间死亡的受害者家属今日齐呼吁政府立法,禁止执法人员实施身体虐待,从而遏止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问题。

受害者卡马鲁尼占、赛莫哈末及赵明福的家属指出,由于在拘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已成为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遏制。

他们今日在记者会上发表联合声明,并发布他们建议的反酷刑法案时说,如果执法人员因实施酷刑、性虐待、强奸、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判有罪,将面临30至40年的最高监禁刑罚。

“此外,目睹其他执法人员酷刑行为的执法人员必须向警方、独立警察行为不检委员会(IPCC)或人权委员会报告,否则将构成犯罪。”

他们指出,虽然现有法律可以适用于拘留期间死亡案件,但这些法律很少用于提控,更难以对实施酷刑的执法人员定罪。

他们因而宣布,成立一个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以倡导相关改革。

扣留期间受虐者后援组织计划发起全国巡回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有关法案的认识并争取支持。

赵明福生前是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他于2009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在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此前在同大厦14楼反贪会办公室录口供。

卡马鲁尼占和赛莫哈末则是在拘留期间死亡的被拘留者。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