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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丝玛被控索贿案 高庭18日判决

(吉隆坡10日讯)吉隆坡高庭将于本月18日对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被控索贿1亿8750万令吉案作出判决。 

若被告的表罪不成立,她将当庭获释;若表罪成立,则须出庭自辩。 

法官再尼马斯兰是在听取控方与辩方的陈述后,才确定该日期。 

控方由哥巴斯里南领导,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拿督加吉星及拿督阿克峇丁。 

被告面对1项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2项向后者收贿650万令吉的控状。 

控状指出,罗丝玛通过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索贿和收贿,以作为协助日拔控股与教育部进行直接谈判,获得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她被指于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期间,在吉隆坡双威太子广场的一家咖啡馆、位于大使花园的住所及布城首相官邸犯罪。 

罗丝玛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长达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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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公正原则 司法专员退出罗丝玛案

(吉隆坡19日讯)高庭司法专员梁伟雄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的申请,退审罗丝玛被指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3亿4600万美元(约16亿4000万令吉)购买奢侈品的民事案。

“根据要求我退审的支持宣誓书,第一答辩人(罗丝玛)说我曾是Skrine律师楼的合伙人,并曾在2011至2021年担任该律师楼的法律和仲裁部主管。

“答辩人说,Skrine律师楼是诉方(1MDB)代表律师,与1MDB和答辩人丈夫,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调查有关联。

“经过考量后,我秉承‘公正必须首先是被看得见的公正’原则,主动退审此案,案件将由其他高庭法官审理。”

梁伟雄是通过视讯软件“Zoom”,公布上述决定。

5月9日,一马公司等11造入禀民事诉讼,状告罗丝玛收取挪用一马公司资金所购买的珠宝等奢侈品,并向罗丝玛索取赔偿。
他们将罗丝玛列为第一答辩人,服饰设计师莎南为第二答辩人。

诉方指控,罗丝玛收取了在莎阿南所购买的数千件奢侈品,涵盖珠宝、手表、手提袋,而购买相关奢侈品的资金并非源自答辩方,而是源自一马公司等11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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