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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防消费者受骗 应制定模型示范屋法规

(八打灵再也20日讯)财产及房地产律师协会冀政府,制定涵盖模型及示范屋在内的法规,确保消费者不受房屋发展商不实的描述所蒙骗。

联邦法庭日前判决柔佛新山碧桂园金海湾私人有限公司(CGDB)针对购买者提出索赔一案,上诉成功。高庭认为,合同执行仅限于法定买卖生意的范围。

财产及房地产律师协会主席柏丹星表示,这宗案例也是许多房产或物业销售个案中常见的问题,法规的设定将能保障购屋者权益。

“虽然我国有1989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条例,但发展商却不受项目设计不符的责任约束。”

他说,新加坡法律有规定,任何发展项目必须与展览时的设计相同。

该起案件是源于一名新加坡商人何志健(译音)以160万令吉,在碧桂园金海湾置产。他在2017年取得公寓锁匙后发现,公寓的阳台不符合原本的项目设计,因此通过新山房屋仲裁庭向该公司索赔。

新山房屋仲裁庭于2018年6月7日裁决发展商必须赔偿予起诉人5万令吉,但发展商随后提出上诉。

直至在本月16日,CGDB在联邦法庭判决上诉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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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示范屋纠纷/林国强

案情

答辩人(买方或购屋者)以250万令吉价格,向上诉人(发展商)购买了一间洋房(以下简称物业)。 随后,双方签署了一份买卖合约。

由于该物业是一间示范屋,买方还同意通过一项附加协议,以45万令吉的价格,购买该物业的所有固定装置、配件和室内设计工程。买方随后终止了买卖合约和附加协议。然而,买方继续支付了物业的买价,并已完全缴清。

买方随后对发展商提出诉讼,要求恢复原本的法律地位,犹如协议从未存在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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