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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婚妻不准分手 痴男监8年鞭6下 

(新加坡23日讯)为挽回前未婚妻,20岁痴情男擅闯她住家,把她拉到房内霸王硬上弓,甚至扬言:“只要搞大你的肚子,你就会和我在一起!”,结果自食其果昨被判坐牢8年打鞭6下。 
   
据《新明日报》,被告现年22岁,受害人则是23岁。为保护受害人身分,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漏受害者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显示,被告和受害人从2017年开始交往,并于2019年2月2日订婚。怎料,两人后来感情触礁,受害人决定解除婚约。被告不死心,多次尝试挽回受害人,但被拒绝。 
   
2019年6月15日当天,受害人独自一人待在家中,被告得知后决定上门找受害人。 
   
当天傍晚6时许,受害人遇见被告,两人起争执,受害人随后也警告被告不要再纠缠她,两人分道扬镳。受害人返家,到房里休息,但却没有反锁大门。 
   
岂料不久后,受害人听见开门声,被告过后突然冲进她的房间。 
   
受害人大吃一惊,连忙走到客厅。被告则跟随在后,不停地挽留她。受害人拒绝,要被告离开。 
   
怎料,被告竟对受害人说,只要搞大她的肚子,她就会和他在一起。随后,被告把受害人拉到房内强奸她。 

控方表示,被告得知受人独自在家后,擅闯受害人住家,还在她的房间强奸她。更恶劣的是,被告的意图是为了搞大受害人的肚子,促请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0年和打鞭6下。 
   
法官下判时表示,年纪轻不代表他们有“准证”犯严重罪行,以逃过监禁和鞭刑,最后判他坐牢8年和打鞭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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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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