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奔走申请逾20年 泥车司机儿终获公民权

报道:黄丽

(东甲8日讯)泥车司机易木华过去逾20年来为孩子奔走申请公民权,近日终于如愿。

他昨日带着22岁长子易展鹏到东甲国民登记局领取公民权证书,同时申请蓝色身分证。

感谢张发虎协助

他告诉《南洋商报》,本月5日收到内政部通知易展鹏的公民权获批后,他赶紧放下工作,从怡保赶回来。

他说,10年漫长的奔走与被骗,如今孩子享有公民福利,感谢土团党礼让区部主席兼柏玛尼斯州议员张发虎医生和其服务团队的协助。

他表示,若孩子愿意回返校园继续大专学业,他会全力支持;易展鹏则表示会考虑重新申请报读大学。

易展鹏说,2017年他中学毕业后申请入读大学时,因没有身分证而无法如愿,只能到修车厂工作至今。

他指出,父亲从2011年开始为他奔走,也取得各政党、村长、彭咕噜等证明他是合法公民的支持信,也致函内政部,呈上所需文件,可是没下文,直到2018年找到张发虎协助才获批。

张发虎团队要员王发山说,除了他协助易展鹏申请公民权,也获得宣誓官彭志伟、东甲新村发展官陈永顺等人的协助。

新闻背景:迟12天报生即无国籍

22年前,易木华在沙巴工作时认识菲律宾籍太太倪妮达,两人通过合法程序结婚组织家庭,但由于办理注册等手续繁杂,时间缓慢及拖延下,以致等到长子易展鹏出世后12天才取得合法婚姻注册证明,以致迟了12天为孩子报生,结果孩子成为无国籍人士。

虽然孩子出院时,沙巴拿笃医院有发出出生证明书,写上父母、孩子的名字、出生年份、种族、性别、证明书注册日期,但没有标明孩子的国籍。

孩子7岁时顺利入读华小,但到了12岁申请身分证时却碰壁,国民登记局没收其原有报生纸,另发出一张报生纸,可是在公民栏却标上“非公民”字眼。

婚姻证书没签盖无效

 4孩成无国籍

(东甲7日讯)与越南籍太太注册结婚15年,8年前第4名孩子出世准备报生,却被国民登记局官员告知婚姻注册证书上没有当局的签盖,该证书属于无效,4名孩子成为无国籍的非公民。

来自东甲砂益新村的陈小明于2005年与越南籍女子结婚,经由合法程序取得签证,并到婚姻注册局登记结婚。

2006年当长子(今15岁)、长女(13岁)、三儿(9岁)相继出世时都能取得报生纸,直到2013年小女儿出世要报生时,却被告知婚姻注册书没有当局签名盖章,该证书无效,代表陈小明和太太的婚姻不合法。

陈小明昨日在东甲国民登记局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2013年新山国民登记局把他的原有婚姻注册书及孩子的报生纸全部收回,并重新补发。

他说,虽然他和太太的婚姻合法,但在这之前,4名孩子的报生纸国籍一栏全部都写着“非公民”。

为了孩子的教育和身分认可,陈小明从2013年开始奔走于国民登记局,走投无路时,同村友人罗志平于本月1日介绍他找土团党礼让区部主席兼柏玛尼斯州议员张发虎医生协助。

在张发虎团队要员王发山、宣誓官彭志伟、新村发展官陈永顺落力帮忙下,陈小明昨日从新山赶回来,准备重新向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4名孩子的公民权。

王发山说,何时能获批,目前只能耐心等待当局通知。孩子的教育是首要面对的问题,冀当局能尽快处理。

申请到1个月的临时绿卡身分

另外,王发山和团队也协助来自吉兰丹的诺阿斯玛瓦蒂(35岁,泰裔)申请到1个月的临时绿卡身分。

诺阿斯玛瓦蒂在吉兰丹出生、长大,由于父母都是泰裔,所以从一出生就是非公民,直到12岁养父母协助她申请到身分证。

她说,过去都是申请绿卡,以此身分在吉兰丹生活,直到6年前来到麻坡,因资料都在吉兰丹,绿卡身分也因此中断申请,她意识到身分的重要,希望王发山协助她把资料调到柔州,以便能继续合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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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专区

泰国公民权之争 弱势者被排斥

报道:笔锋

新政策旨在缩短公民申请流程,让移民取得合法身分,有助改善教育、医疗等生活条件。

泰国内阁日前批准一项政策,向超过48.3万名长期居住在泰国或在泰国出生的移民和少数民族授予泰国公民身分,解决了这批人旷日持久的身分未定问题,也缓解了因此而衍生的人道问题。

然而,这却引发批评者抗议,指为何不是按照《国籍法》取得公民身分,而是由内阁作出决议,批评这是当局为了迎合移民而作出的决定。

前参议员迪勒克立在脸书上写道,近50万名移民将享有与泰国人相同的权利和福利,并预计他们将对推动该政策的政党表示感谢和忠诚。

质疑更重视政党利益

他以充满排外的语气表示,他们现在将有权在选举中投票、参加选举和担任政治职位、成为政党成员、成立政党以及在全民公投中投票,质疑当局是将政党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他还写道,他们还将拥有土地和财产所有权、成为工会成员及建立工会的权利。

符合人权与平等原则

针对批评,内政部发言人黛素丽表示,该政策旨在简化和提高泰国公民身分申请的效益,并符合国际人权原则和政府促进平等的权利。

副首相兼国防部长蓬探也反驳了有关该政策是为了取悦移民的批评。他坚称,该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和便利泰国国籍的申请流程。

2人都表示,政府是依法行事,如果任何获得泰国公民身分的人后来被发现对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内政部可以根据《国籍法》撤销他们的公民身分。

受益于新政策而获公民身分的人群中,有约34万名是1984年至1999年间以及2005至2011年间在泰国生活和工作的移民,另外约14万人则是少数民族所生的孩子,他们一般住在偏远部落,因此申请公民身分面对种种障碍,也导致他们无法享有诸如教育、医疗等基本福利,衍生人道问题。

国安会提出这项政策加快了向居住在泰国的少数民族授予法律地位的进程。

泰国首相佩通坦此前表示,泰国共有82万多名此类人士,其中48万多名正在等待身分确认。如果不采取新措施,处理他们的身分申请可能需耗时长达44年的时间,一些人到死亡都无法获得公民身分,一些团体呼吁加快公民申请的进程。

当局提出的新政策将简化资格审查,使申请人能够自我证明其资格和犯罪纪录,而不必接受多个机构的冗长调查。因此,新政策是符合普世价值、重视人权的举措,也能使到这群人可以自由旅行和工作,对刺激泰国经济有所帮助。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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