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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自愿申报若没遵守条规 税收局有权重新审查

(吉隆坡9日讯)凡是参与内陆税收局自愿申报特别计划(SVDP)的纳税人,一律须遵守该局立下的申报条规,否则该局有权重查这些申报者。

近日来,一些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的纳税人接获税收局特别行动部来函,称将针对纳税人提交的自愿申报税务重新审查,引发税收局被指在此计划上U转的舆论。

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昨日更直指国盟政府背信弃义,重查纳税人的举动,将令人民和投资者失去信心。

为此,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澄清,若申报者遵守该局2019年行动指南(GPO 2019)中的条规,那么该局将不会对申报者展开重新审查行动。

换句话说,如果没遵守上述条规,则税收局有权重新审查。

内陆税收局在文告中亮出详细的指南与条规,包括指南中第5.8条规,纳税人在自愿申报时,必须完整地申报所有可征税的收入,一旦纳税人未准确申报税务,那么当局便有权针对相关的申展开报重新的审计和调查工作。

“指南中已清楚提醒申报者,若要参与自愿申报计划,就必须老老实实地申报税务。”

该局指出,指南第5.9条规则阐明,当局虽真诚的接受纳税人自愿报税,但当局仍须针对有关申报表进行审计,以确保申报人所提交的自愿纳税额准确无误。

“当然,指南中清楚阐明,纳税人必须诚实申报所有的可征税收入,以免存有欺诈的成分,或令自愿申报计划遭到滥用。”

该局表示,若纳税人有意针对其个案获取回应或解释,可到经手其个案的税收局分局洽询。

内陆税收局欢迎纳税人到当局官网上参阅指南细则,网址:http://phl.hasil.gov.my/pdf/pdfam/GPO_1_2019_BM.pdf

全国共有多达28万6482名纳税人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为内陆税收局带来额外高达78亿7700万令吉的税收及罚款。

内陆税收局表示,在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9月30日落实此计划期间,共有1万1176名新纳税者受自愿报税计划的吸引,加入该局的税收网络。

税收局强调,对于每一项自愿申报的处理方式和审查,该局都是依据每个个案的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指南第5.3.4条规,针对一些涉及内陆税收局正在审计或调查的个案,仍需视检查结果而定,才能确定纳税人是否适合参与自愿申报计划。”

惟当局也指出,根据指南第5.4条规,无需报税、税收少、须被退税的纳税人,都不适合参与此计划。

“一些涉及刑事案件调查,或正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令或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下接受审讯的纳税人,也不能参与自愿报税。”

任何询问或欲了解更多详情,可以拨打当局热线:03-8911 1000或603-8911 1100(国外)、线上对话HASiL Live Chat、或者上网填写表格(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MaklumBalas/ms-my/)。

书到用时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是希盟执政时期,由林冠英担任财政部长时,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提呈的其中一项政策。当时,希盟政府承诺,不会审核任何自愿的申报。

但根据报道,参与此计划的纳税人近期陆续收到税收局的函件,指他们未按照规定,申报所有应纳税的数额,因此该局有权展开调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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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阿布达立:自愿申报2.0将结束 逃税者月底前应“自首”

(赛城16日讯)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布达立表示,希望向该局 “免除逃税指控”的逃税者,必须在本月底之前这样做。

这是因为,那些寻求根据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SVDP2.0),“重新开始”的人的最后期限将于本月31日结束,在此之后他们可能最终会支付巨额罚款。

期限结束将罚15%

阿布达立告诉《星报》:“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结束后,纳税人仍可自愿申报,但他们将被处于15%的罚款,而那些受到内陆税收局审计结果影响的人,将面临45%的罚款。”

他指出,受影响的纳税人很难反驳,因为在为期一年的计划中,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自首”。

他说:“他们现在最好站出来纠正他们未能申报的任何错误或收入。”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于去年6月6日实施,鼓励纳税人自愿申报此前未申报的个人、企业或额外收入。

追回8.9亿税款

阿布达立表示,截至4月30日,该计划已评估了9万7000宗案件。

他说:“内陆税收局从这些评估中征收了总计8亿9000万令吉的税款和印花税。其中涉及1万6000家公司和71名个人。这些不包括8000项印花税和704项房地产增值税评估。”

与此同时,阿布达立表示,昨天是非商业纳税人通过电子报税提交2023年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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