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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13岁女生 男子监28年鞭24下

(新加坡19日讯)13岁少女路上巧遇朋友母亲的男友,应后者邀请到公园聊天,没想到在短短两小时内遭对方灌酒、强奸、口交、指侵和肛交,事发后爬着求救。男子认罪后,今早被判坐牢28年,鞭打24下。

35岁的莫哈默阿里夫(译音)面对10项包括严重强奸和严重性侵等控状。受害者案发时只有13岁,被告是她朋友母亲的男友。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分的资料。

据案情显示,被告与少女曾与一群人到旧樟宜医院探险,但少女不知被告名字。

2017年10月24日晚上,少女决定到加冷河畔公园散心,在路上巧遇被告。少女接受被告邀请,买饮料到公园聊天,两人约晚上9时01分步行到公园码头一带。

起初一切正常,少女喝着可乐,被告喝伏特加(Vodka)和可乐。

怎料被告突然强吻少女,将她压倒在地上。被告还掀起少女上衣和内衣,亲少女的胸部。

少女被吓坏,大喊救命,不过被告趁机对少女灌伏特加,强行指侵少女,还两度强奸少女,并逼她肛交。

被告为满足性欲,过程中除了捂住少女的嘴,还赏她巴掌。

被告干案时用发胶涂在下体,少女被逼口交时,还尝到发胶的味道。

被告事后警告少女要保密。

少女的恶梦约晚上10时59分结束,她在被告离开后,因头晕无法站起,结果一路爬过草地,到附近的厕所,传语音留言给朋友和阿姨求救。

被告恐吓女生外婆

被告警告少女外婆,说如果他惹上任何麻烦,便会伤害老人家,并找少女一家麻烦。

少女家人和朋友在接到少女的求救留言后,赶到公园找她。

被告当时已回家,之后因女友也接获消息,换了一套衣服后,与女友一同回到案发地点。

少女在被外婆叫醒后,指认被告是强奸犯,不过之后又晕倒。

被告否认罪行,还称自己正在接受警方调查。他恐吓少女外婆,说如果他再次惹上麻烦,便会伤害少女外婆,并找少女一家麻烦。

女生活在恐惧中

根据控方陈词,事发一年半后,少女看电视或电影时,若有类似画面,就会回忆起当时的恐怖经历,对与被告年龄相仿的男人有恐惧,也怕单独出门。

少女的“身心创伤报告”揭露,她无法入睡,被告的兽行一直在脑中挥散不去,至今还活在阴影中。

她的婆婆也说,少女常做噩梦,哭着惊醒过来。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 被告的智商约67、68,患有反社会形性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事发时并未意识到犯下此罪的后果与严重性,恳求判20年监禁和鞭打24下。

被告躲女友衣柜避逮捕

被告事发后逃回女友家,躲在衣柜里,警方随后破门将他逮捕。

被告在案发现场见远处有警员走来,拔腿就跑,将自己锁在女友住家房间里。

警方事后得到被告女友准许,将房门撬开,发现被告躲在衣柜里。

被告被捕后企图误导警方,称自己所穿的衣服与案发时不同,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

不过警方之后从少女身上以及衣服上验出被告的精液和DNA。

被告案发一年后改口,谎称是少女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

他原本不承认罪行,直到第一天审讯才决定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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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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