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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纳吉从没到瑞士处理SRC基金

(布城14日讯)SRC国际案首席控方代表拿督V.西达峇兰在上诉庭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不曾到瑞士处理据说牵涉洗黑钱而遭瑞士政府冻结的SRC国际基金。

他说,直到下台为止,纳吉从没到瑞士处理有关问题,以把该笔基金带回马来西亚。

纳吉针对在SRC国际案件的高庭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V.西达峇兰在上诉中,是答辩方代表,他陈词说:“上诉人(纳吉)没有动身前往瑞士。法官大人,上诉人是时任首相和财长,不可能会有此行动(前往瑞士)。

“‘SRC'由纳吉所成立,可是却完全没有尽力,到瑞士解决有关问题。”

V.西达峇兰指出,前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在高庭供证时说纳吉不允许政府代表前往瑞士,对该笔遭冻结的基金事件作出解释。

他指纳吉的动机(不允许政府代表到瑞士)引起更多疑问,有关款项36亿令吉是大马公务员退休基金批给SRC的部分贷款,是退休基金。

纳吉在高庭答辩时指他不允许阿末胡斯尼前往瑞士,因为阿末胡斯尼在取回有关基金中, 没有“很好的安排”,而且也没有提出任何正式申请。

高庭于去年6月28日宣判纳吉在涉及SRC国际4200万令吉基金的案件中,7项失信、洗黑钱和滥权罪名成立,需坐牢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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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纳吉居家服刑谕令属实 魏家祥:马华必遵守

(吉隆坡15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居家服刑涉及国家元首的谕令,那么马华必定会遵守。

他也表示,无论是否同意元首谕令,国人都必须遵守并落实谕令内容。

“我们是否支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或者我们对他本人的看法也无关紧要。这是元首根据宪法行使的特赦权和皇家谕令,必须予以尊重。”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发文回应林立迎今日稍早前要求他说明马华在纳吉居家服刑一事上的立场,重申公众对元首的谕令内容有知情权,政府行政必须透明地将此事公之于众。

“只需简单的‘是’或’否’就足够了,而不是近乎一年的闪烁其词。或者说,透明度已经不再属于这个政府的优先事项了吗?”

同时,魏家祥也要求行动党表明立场,若该谕令附录真的存在,行动党是否会退出团结政府以示抗议,抑或是会为了执政权力而继续找其他借口。

魏家祥强调,若有关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谕令附录确实存在,那么政府就不能够隐瞒或拖延实行,否则将等同于公然蔑视联邦宪法。

“法院已经(针对纳吉)做出判决并判处刑罚,但赦免或减刑的权力完全属于元首。这是两个不同的权力领域,林立迎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魏家祥还说,如果政府认为前任元首做出错误决定,就应该向彭亨州苏丹反映;若行动党认为元首不应该对赦免有最终决定权,他们应该在国会议会厅提出修宪动议,限制或取消元首的特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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