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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逝世32天后 才列冠病死亡病例

(亚庇24日讯)老妇逝世32天后,才被列入冠病死亡病例数据!

一名商人今日质疑卫生部与冠病医院之间的通报制度有缺点,并促卫生部交待为何迟至一个月后才通报。

现年44岁的商人隆格斯华兰也给予卫生部7天的时间提供合理的解释,否则他将入禀法庭,寻求司法行动,讨回公道。

隆格斯华兰是在今日于沙巴民主行动党安排的新闻发佈会上,向记者披露其母亲的死亡病例及卫生部通报过程一事时,这么表示。

他指出,他与其家人在1月份已从沙巴飞往吉隆坡,准备在2月接其在雪兰莪居住的母亲(71岁)来沙巴居住,共聚天伦。

“我母亲在1月13日因肺积水到沙登医院治疗,在6天后出院,当时冠病检测也呈阴性,未料隔天竟受到医院来电,指我母亲可能与在加护病房的确诊病患有密切接触,需要入院检测。”

隆格斯华兰表示,其母亲在21日再次入院,隔天证实确诊,并在23日转到沙登医院的冠病加护病房接受治疗,但不幸在24日晚上9时40分逝世。

他说,无论是医院医生或是国民登记局开出的死亡证书,均证明其母亲是死于冠病,但诡异的是,从1月25日至2月22日,他无法在卫生部公佈的每日冠病死亡病例中,发现其母亲的死亡通报。

通报系统存弱点?

“我在2月25日联络沙登医院,经过多次透过电邮和电话沟通,最终对方在3月1日才回覆我母亲的死亡病例已在2月25日于卫生部每日冠病数据中公佈,死亡病例为第1093宗。

“卫生部稍后也正式回函予我,说雪兰莪州卫生局是在2月19日才收到我母亲的死亡病例资料,在经过核实后才在25日发佈该病例。”

隆格斯华兰坦言对卫生部的回覆感到失望,质疑为何其母亲的死亡病例并非在隔天发佈,而是迟至32天后才正式发佈,认为卫生部在通报系统上存有弱点有待改进。

他也质疑其母亲的情况是否是意外或首次发生,但若已非首次出现类似问题,到底卫生部每日公佈的确诊和死亡信息是否真正反映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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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大抗疫

年初一二无冠病死亡病例

(八打灵再也24日讯)大年初一、初二皆无新增冠病死亡病例。

根据卫生部KKMNOW网站数据,我国连续2天没有出现新增冠病死亡病例。

截至昨日,我国共累计3万6932宗死亡病例,7866宗为送院前死亡。

另外,昨日有267名冠病患者康复,迄今全国累计498万7828宗冠病康复病例。

我国至今共有1万212宗活跃病例,比前日减少了125宗,其中96.5%的患者(9859人)居家隔离、337人(3.3%)在医院接受治疗。

此外,有16人在加护病房(ICU)接受治疗,当中有11人(0.1%)需要呼吸辅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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