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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之隔已非MCO区 冠病也看交通灯?

(八打灵再也5日讯)冠病病毒也会“看”交通灯?

MCO不MCO,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傍晚在推特贴文,反映对上述仅一个交通灯和一街之隔,就形如“两个世界”的尴尬情况感到困惑。

她的推文指出,民众若是到灵县的万达广场(1 Utama Shopping Centre)采购,这个地方就落在行动管控区,但只需过个交通灯越过一条街到了敦依斯迈花园,却是属于吉隆坡县,即不在MCO范围。

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宣布,雪州6县从本周四(7日)起实施行动管控令(MCO),碍于八打灵县涵盖地区甚广,部分属于吉隆坡县和巴生县的地区也被归纳为八打灵县范围,因此也引起民众混淆,到底所在地点是否MCO地区。

杨巧双表示不明白国家安全理事会列出MCO地区的策略,并尝试了解厘清。

此外,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也转发她的推文,戏谑病毒停在交通灯处,并附上一个脸部倒转的表情符号,表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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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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