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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若非宪法所限 愿提名艾因任上议员

(吉隆坡11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说,若不为我国宪法所禁,他会建议中五女学生艾因被提名为上议员,以便在上议院内传达青年的声音。

“马来西亚宪法要求上议员至少是30岁,在这样的情况下,宪法应该被修正以便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过这是另外一件事了。”

他说,根据现有的统计数字,超过43%或大约1400万马来西亚人在25岁以下。若能让上议院和全国聆听艾因关于25岁以下马来西亚人的愿望和关切的课题,那将是一件好事。

他发文告说,令人震惊的是,正有计划将艾因从她的学校本查阿南国中开除。如果允许开除艾因,这将使教育部高级部长拿督莫哈末拉兹博士和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臭名昭著和声名狼藉。

林吉祥也在文告中,以18岁的瑞典环保少女格蕾塔·桑伯格(Greta Thunberg)为例,马来西亚是否可以培养出另一个格蕾塔·桑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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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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