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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CHAM盼勿全面封锁 “从过去经验寻最佳方案”

(吉隆坡20日讯)马来西亚美国商会(AMCHAM)促请政府不要实施全面封锁行动。

马来西亚美国商会总执行长索汉达斯今天发文告,敦促政府从过去的管控令中实施最佳做法,采用全社会方式,每个人、家庭及社会都必须尽本份,确保实现公共卫生与经涉生存之间取得平衡。

“若无可避免,必须展开封锁行动,政府应设立一个否定清单,确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他指出,该商会支持政府采取强烈措施遏制每天遽增的冠病病例,以及减轻国家医疗保健系统的负担。

“AMCHAM不支持去年3月展开的行动管控令1.0模式,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到自去年建立的学习与基础设施,并将对已遭重创的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它将长时间对国内的企业及他们在全球供应链扮演的角色造成深远影响。”

马来西亚美国商会建议允许企业自我监管营运能力,即使在任何指定时间,员工人数局限在50%。
 
“在没有工作时间限制下,公司可实施轮换或分班制,并支持所需的人身距离及职业安全泡泡。”

该商会也呼吁政府加速疫苗接种计划,私人医院及诊所应做好准备,为当地社区接种疫苗;行业也要做好资源及基础建设准备,包括为行业在现场接种疫苗。

此外,索汉达斯指出,动态参与热点识别(HIDE)预警系统仍然不透明,而且联邦政府与州政府采购疫苗的报道也引起混乱,这些例子将侵蚀公从及企业对政府对抗冠病疫情的信心。

他认为,政府必须采取其他步骤展示国家的管理经济能力;预先通知及为方案规划津贴提供明确条件,让企业提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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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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